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专利代办处的主要业务
专利代办处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业务有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费用减缓请求的审批、专利费用的收缴、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代办处还承担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赋予的有关服务项目。
专利代办处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有哪些?
1)内地申请人面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办处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有哪些?
1PCT申请文件;
2)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办处收取专利费用种类有哪些?
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印刷费);
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三种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三种专利年费;
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恢复权利请求费;
8)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9)延长期限请求费;
10)实用新型专利检索费;
11)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12)三种专利复审费;
13)三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
14)优先权要求费;
15)中止程序请求费
16)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请求费;
17)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18)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
代办处不得收取哪些对象的专利费用?
1)代办处不得收取涉外专利和涉及PCT申请的专利费用。涉外专利的专利费用,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依法应缴纳的有关专利费用。
2)代办处不得收取港、澳、台法人及个人直接由汇交的专利费用。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开的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在哪个部门办理合同备案?
(1)当事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以下简称代管处)办理,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
  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庚坊国际大厦6601D
  寄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
  邮编:100088 
  请在信封上注明“合同备案”字样。
(2)当事人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各地方代办处办理。
外国专利能否备案?
外国专利不进行备案,同一个许可合同既包括中国专利又包括外国专利可以备案,但只对其中的中国专利进行备案公告。
办理合同备案是否需要缴费?
不需要。
能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国内的企业、组织或个人的,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
(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且只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业务管理处进行备案。
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许可合同能否进行备案?
可以
备案时需要提交何种文件?
备案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1)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标准表格)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a)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b)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同时,参照上述(2)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需提交外国单位负责人的护照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被委托人可以是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签章。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5)专利(申请)权有效证明;
a)专利权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b)专利申请权证明——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合同备案时超过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的怎么办理?
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签署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继续有效的声明。
一份许可合同中能否涉及多个专利?是否需要分别备案?
一份许可合同可以涉及多个专利,不需要分别备案,可将合同涉及的专利信息填写在同一备案申请表中。
提出备案申请后多久能够获得备案证明?
一般备案部门在收到齐备的备案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不计邮路时间)。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否予以公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其备案信息将在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涉及专利申请尚未公开的
将于专利申请公开后再予以公告相关事项。
许可人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吗?
许可人可以不是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但许可人应与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有在先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该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将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
常见的不予备案的情形有哪些?
(1)许可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2)专利权终止或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3)专利权处于年费缴费滞纳期;
(4)专利(申请)权存在权属纠纷;
(5)实施许可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
(6)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重复备案;
(7)专利(申请)权处于中止或保全期间。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如何填写?
(1)如果备案涉及的专利数量多于三件,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中专利号及专利名称的采集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在将备案专利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附页。
(2)让与人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受让人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
(3)合同性质、许可种类、专利许可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依照合同填写相关信息。
(4)专利许可范围指地域范围。
(5)使用费非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须按照近期外汇牌价将其折算成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数额。使用费为零的,支付方式为无偿。
(6)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代理机构名称不用填写。
(7)权利稳定性声明一栏由许可方签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必须使用国家专利局提供的范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专利局提供的范本仅供参考。
办理备案变更及注销时,原备案证明遗失怎么办?
原备案证明遗失的,需提交由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共同签章的对对证明遗失的确认声明。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变更及注销如何办理?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变更申请表(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备案变更或注销的相关证明。
什么是专利权质押?
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
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什么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专利质权自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设立。
在哪个部门办理质押登记?
当事人可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办理,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
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庚坊国际大厦6601D
寄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
邮编:100088 
请在信封上注明“质押登记”字样。
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是否需要缴费?
不需要
能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质押登记?
(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中国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可以委托代理机办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
(2)出质人和质权人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
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能否进行质押登记?
不能
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质押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
  (2)主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涉及反担保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担保合同,以上皆需提交原件;
(3)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
a)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b)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同时,参照上述(2)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需提交外国单位负责人的护照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被委托人可以是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
是其他个人。委托书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章。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5)专利权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出质人出具,若专利权在出质前存在实施许可的情形,需在说明中声明已将该情形告知质权人。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质押登记是否予以公告?
质押登记后将在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
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后多久能够获得《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一般登记部门在收到齐备的登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书(不计算邮路时间)。
出质人就是专利权人吗?
出质人应当是专利权人。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
常见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出质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不是全体专利权人;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1:28: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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