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有哪些基本原则
1、单⼀性原则
单⼀性原则⼜称“⼀申请⼀发明”原则,是指⼀份专利申请⽂件只能就⼀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专利申请的单⼀性原则不允许在⼀份专利申请中就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却允许就“属于⼀个总的构思”或者“有联系的”、“有关的”或者“相互依赖的”技术⽅案提出专利申请。就外观设计⽽⾔,允许在⼀份申请中就"⽤于同⼀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的产品的"两件以上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所谓同⼀类别的产品,是指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个类;成套出售或使⽤,是指各产品的设计或构思相同,并且习惯上是同时出售,同时使⽤。 可以在⼀件发明专利申请中作为属于⼀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多项发明:
(1)不能包括在⼀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法的同类独⽴权利要求; (2)产品和专⽤于制造该产品的⽅法的独⽴权利要求;
(3)产品和该产品⽤途的独⽴权利要求;
(4)产品、专⽤于制造该产品的⽅法和该产品的⽤途的独⽴权利要求;
(5)产品和专⽤于制造该产品的⽅法和为实施该⽅法⽽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权利要求;
(6)⽅法和为实施该⽅法⽽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权利要求。
2、书⾯原则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续,应当以书⾯形式办理。此处的书⾯形式即书⾯原则,这⼀原则是指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及其代理⼈在办理各种⼿续时都应当采⽤书⾯形式。
3、先申请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