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和专利奖励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6.08
∙【字 号】闽政文〔2016〕182号
∙【施行日期】2016.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和专利奖励的决定
闽政文〔2016〕1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励创新创业,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成果运用,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审,省政府决定:
一、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
授予韩家淮院士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授予“氮化碳 聚合物半导体光催化体系的构建及其反应机理研究”等2项成果福建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重要作物病原菌的体遗传结构及其变异机制研究”等3项成果福建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地基承载力的非线性能量耗散计算理论”等5项成果福建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海洋微藻DHA藻油的物理提取及其微胶囊粉产业化生产”等2项成果福建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基于消息链的树形协同管理创新平台”等2项成果福建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LSC烟气余热利用高效低低温电除尘器”等14项成果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省市县地理空间框架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51项成果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高炉炉顶煤气余压、烧结余热蒸汽联合发电机组技术开发与应用”等111项成果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并对以上获奖者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二、福建省专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