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81202
批准时间2001
宁夏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03月28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学科门类、门类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998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调整后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填写。
二、Ⅰ:“专业简况与自评”按照栏中所列项目简明扼要反映情况和自评结果,字数限制在1500字内。 三、Ⅱ-1:“实验室情况”中专业实验室名称栏,内容多时,可另加附页。“学习实践条件”要反映本专业的固定实习基地数及其建设情况;近三年实习实践经费投入、组织保障与实施方式等。
四、Ⅲ:“师资队伍情况”专业课教师详细情况,限填本单位在编的教师。
五、Ⅳ-3:“在研项目情况”栏、Ⅴ-2:“专业课”栏、Ⅴ-4:“毕业生论文详细情况”栏,可单列,作表附件。
六、除另有说明外,所填内容的时间截止为该专业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的二月底。
七、除已规定的栏目外,一律不得另加附页。
八、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字体根据实际可选择宋体或仿宋体。
九、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国际标准A4型,装订要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