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问我,专利年费是怎么样缴纳的。我现在就告诉大家,缴纳专利年费是自申请日起算,申请的当年为第一年度,第几年度就应缴纳第几年年费。 年费应当在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的缴纳方法是这样规定的: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上的发文日加3个月为授权日。例如授权通知书的发文日为4月7 日,其授权日为7月7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日在缴纳维持费到期日之后,因为已经缴纳了当年的维持费,故专利权人不用再缴纳当年专利年费。授权日在缴费到期日之前的,应当将当年的维持费该为年费。以后每年均应在年费到期日之前缴纳年费。 比如:如果申请日是1990年4月5日,1996年6月20日授权,在 1996年4月5日已经缴纳了第七年维持费,故不用再交纳第七年专利年费,等到1997年4月5日前再缴纳第八年年费;如果该专利权是在1995年2月20日授予,原准备在1996年4月5日前缴纳第七年维持费的,现应该改为缴纳第七年年费;如果授权日是在1996年4月4日,而在1996年4月1日已经提前缴纳了第七年维持费,专利权人还必须补交第七年年费和第七年维持费之间的差额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如果是延期缴纳了专利年费,可以在缴纳滞纳金的前提下再缴纳年费。延期的最长时间可以到9.27+6个月时间,但滞纳金为每增加一个月增加5%,最高为30%。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都应该很清楚年费是如何缴纳。了解更多专利年费,更能保障你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