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9.04.20
∙【字 号】京卫人字[2009]28号
∙【施行日期】2009.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卫人字〔2009〕28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中央在京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为了确保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北京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将分专业组建2009年至2011年“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专业设置
专家库的专业设置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卫生科研等专业。各专业名称见《北京市卫生评审专家库专业分类》(附件1)。
二、专家库的组成
专家库由主任委员库、专业答辩评议组组长库和成员库等三部分组成。
三、专家库候选人的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医德医风好,学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衷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2、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3、在本专业学术领域中有一定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答辩、评审工作。
(二)其他条件
1、主任委员库遴选条件
在卫生技术、卫生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
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为某专业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或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在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者。德高望众,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