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评奖评优的相关注意事项已在文件中标明,并用不同

注意:评奖评优的相关注意事项已在文件中标明,并用不同的颜注明,请各位查阅!
商学院学…2012‟21号
关于做好201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主任、各班级
为了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1学年“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评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二、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1.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勇于进取。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
(5)学年内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旷课现象,无周整改寝室。
注:以下评比中涉及到学习成绩的均为综测中“学习效果”(即不加“学业拓展”分),如果单纯的成绩排名本班没有保留,可以在班长共享下载《2011学年第一、二两学期成绩》进行重新排名,包括班级排名和专业排名。申请名额请务必符合《商学院2011学年评优名额一览表》所规定的各班级名额,但均需符合各类奖项的评比要求。
其中,计算成绩得分按下式计算,得数后乘以50%计入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习效果得分=∑(课程分数×周课时数)/∑周课时数
计算公式中的课程分数为百分制计分方式登记的直接计入;课程分数为五级制计分的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计入;课程分数为两级制计分的按合格80分、不合格40分计入;补考通过课程成绩按60分计入,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入,考试作弊按0分计入。(体育考试成绩、公选课成绩除外)“成绩名次”:两学期成绩(综测中的“学习效果”)的具体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再按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和班级的排名,注需计算班级名次和专业名次2种类型;
“综测名次”:两学期综测的具体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再按从高到低进行班级的排名;
2.一等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前15%,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成绩不低于良好),体育成绩合格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4%。
3.二等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5%,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5%(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不低于中),体育成绩合格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6%。
4.三等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前40%,学习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40%(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课成绩合格),体育成绩合格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10%。
5.其它说明
(1)凡符合评定条件的,按名额数,以综合素质测评名次从高到低来确定。如遇到上一等级的名额没有评足时,可以在下一等级中增加相应名额。
注:以下2项关于参加竞赛获奖学金的请务必在奖学金汇总表中的“备注”一栏内写明情况,如“挑战杯省一等奖”等(其他如省级的电子商务、财会信息化大赛、高等数学、数学建模等等),并请随纸质申请表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此种学科竞赛指学生手册上所规定认可的竞赛种类,商业类的竞赛一般不予认可。注意一般能申请的均为团队前三名的主要参与者,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到举办单位盖章,获奖证书未下发的可到举办单位先开证明代替。
但如果有同学既符合奖学金评比所有条件且又获有以上此类竞赛名次均满足条件时,则视他本人情况而定,如果只要求拿奖学金证书则可以不算占班级奖学金名额,否则算占班级奖学金名额。
(2)获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学科竞赛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学生(团队前三名的主要参与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发给丽水学院一等奖学金证书(此奖学金名额不占班级奖学金名额)。
(3)获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学科竞赛二、三等奖的学生(团队前三名的主要参与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发给丽水学院二等奖学金证书(此奖学金名
额不占班级奖学金名额)。
(4)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丽水学院奖学金,只发证书。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评比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1.“三好学生”评比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1)品德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好: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均在班级前2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课成绩中以上,具有较好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与学术活动。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心理素质。
(4)三好学生评比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10%,各班三好学生评比名额见附件。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条件和比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36: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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