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主题相关性的一点思考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主题相关性的一点思考
作者:黄浙
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7
        【摘 要】目前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程序中对于优先权主题相关性仅作是否明显相关的审查,而审查实践中优先权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视图之间常常会出现修改与差异,对其是否主题相关的审查缺乏明确标准。本文从立法宗旨入手,论述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权主题相关性的审查可参考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中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标准的可行性。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
        引言:
        目前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外观设计专利中的优先权仅指外国优先权。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该法条规定了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的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相同主题,也就是在审查中要审查其主题是否相同,而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2.1指出了初步审查中,对于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主题的实质内容是否相同均不予审查,除非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的主题明显不相关。那么,何为主题明显不相关?理清现行初步审查制度下如何界定优先权主题相关性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从立法宗旨分析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使申请人能够在世界各国就其发明创造获得专利保护的重要保障。而之所以确立优先权原则,是因为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采用先申请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对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同时,各国专利法都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因此,如果申请人希望其发明创造在其他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就必须尽可能同时在这些国家提出申请,否则就有可能被他人抢先提出专利审请,或者申请前被他人公开而导致不能在这些国家获得专利。然而,要求申请人对同一发明创造同时在本国和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各国专利制度及语言的差异,准备、翻译申请文件、办理申请手续以及文件的邮寄、传递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有了优先权原则,申请
人就有时间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所以优先权原则创立的立法本意是给予足够的准备时间使得申请人在不同的国家获得申请日。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8:25: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40300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优先权   审查   申请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