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为亚洲地区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之一,在科技领域,特别是电子和软件科技领域十分发达,这既得益于日本较高的科技研发水平,也得益于十分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日本专利制度自18XX年设立以来,历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现有的、极富特的专利保护体系。 通常,日本专利分为发明专利(或特许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而这些专利也有各自的特: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在日本也被称为特许专利,是指对特定产品的技术结构、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及参数进行改进,而取得的新型技术方案。通常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的20年,对于药品(包括农药)发明可进行延期。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更偏重于对技术方案的改进,即这种类型的专利针对的是产
品形状、构造、结合技术特征的改进。这种类型的专利并不设立实质审查,因此审批时间非常快,顺利的话,在申请日后6个月内即可通过。相对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会短于发明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观设计专利定义相同,日本外观设计专利也是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彩及这些要素的结合而产生富有美感且能够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新型设计,这种类型的专利能够获得20年的保护时效。
相对于其他地区的专利申请所耗时间,日本专利申请耗费的时间要短得多,这是因为日本自1879年设立专利保护制度以来,不断对专利保护制度进行探索和改进。日本于1993年对实用新型专利取消了实质审查程序,使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时间大大缩短至6个月。而19XX年又取消了专利公告,使得专利的争议从授权前争议转变为授权后争议。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能够大幅缩短专利授权时间,但也带来专利授权后可能产生专利归属权争议的问题。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在日本申请专利,能够比其他地区更快取得专利授权书,并获得相应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