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受理步骤
o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中国)或其他相关专利机构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请求书
▪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
▪图样(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抽象(仅针对发明专利)
▪委托代理协议(如有代理机构参与)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要求优先权)
2.确定申请日:
o根据不同的递交方式,专利局会根据规定来确定申请日。如果是直接送达或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到指定部门,则以收到日为申请日;如果通过邮寄,则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为准,若邮戳不清则以实际收到日为准。 o专利局首先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费用是否缴纳等。
4.给予申请号:
o通过形式审查后,专利局会给该申请分配一个唯一的专利申请号,并在请求书及案卷上贴附相应的标签。
5.公布专利申请:
o发明专利申请在自申请日起大约18个月后会被公开(除非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或提出保密请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则一般在初步审查合格后即予以公告。
6.实质审查:
o对于发明专利,专利局将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7.反馈审查意见:
o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针对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或修改申请文件。
8.授权决定:
o经过审查,若申请满足授权条件,专利局将做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发布专利证书。
9.缴费维持有效:
o获得专利权后,申请人需要按时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以上流程为中国及其他一些国家的一般专利申请受理步骤,具体细节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与实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