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1.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查询系统
通过v/ 进入“公众查询”通道;
步骤2.输入专利号
输入时省略专利号中的小数点,并删除所有空格,字母X要使用大写
以专利号:ZL201010255222.X为例,输入 201010255222X,点“查询”,出现以下界面
二、通过“申请信息”查看“案件状态”并查询“费用信息”
(一)、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则该专利法律状态有效,可正常缴纳年费;
步骤1.“应缴费用信息”中列出了该专利应该缴纳的各年费金额及对应的缴费截止日。例:通过专利201010255222X(省略小数点)查询,得到以下结果:
步骤2.核对“已缴费信息”与“应缴费信息”有无重合情况
专利年费的实际缴费日较法定缴费截止日提前时间较长,专利局会将该费用作为对应专利的暂存费暂存,待到相应年费截止日期临近时才会真正作为年费予以使用。因此会存在同一笔年费信息即出现在“已缴费信息”中,又出现在“应缴费信息”中。
若发现同一年度的年费信息即出现在“已缴费信息”中,又出现在“应缴费信息”中,且年度信息、应缴金额均一致,则视作已缴费。例:通过专利2013100184053(省略小数点)查询,得到以下结果:
上图中,第4年年费360元已于2014年10月16日足额缴纳,无需再缴。
(二)、案件状态为“等年费滞纳金”
案件状态为“等年费滞纳金”,则该专利法律状态有效,但需要缴纳滞纳金;
每年的专利年费均应在其法定缴费截止日期前向专利局缴纳,期满未缴费将产生滞纳金,
超期6个月专利权丧失。例通过专利200710131438.3(省略小数点)查询,得到以下结果:
上图中,缴纳专利年费时需同时足额缴纳滞纳金。
(三)、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但在“应缴费用信息”中无法查到年费信息,一般是专利保护期已满(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
(四)、案件状态为“未交年费终止失效,等恢复”
案件状态为“未交年费终止失效,等恢复”,则表示专利权因未缴年费已终止但在恢复期内,在缴纳专利年费、年费滞纳金、恢复费并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后专利权可以恢复。
(五)、案件状态为“未交年费终止失效”
案件状态为“未交年费终止失效”,则表示专利权因未缴年费已终止且超过恢复期,不能缴纳年费
(六)、案件状态为“放弃专利权(重复授权)”
案件状态为“放弃专利权(重复授权)”,指放弃与发明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以避免重复授权,该实用新型无需再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