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解答

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解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家属区将实⾏“三供⼀业”分离移交。移交后会发⽣哪些变化呢,铁道科研记者为此专访了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
问:什么是“三供⼀业”?分离移交的背景是什么?
答:“三供⼀业”是对国有企业家属区供⽔、供电、供热(供⽓)和物业管理的统称。2016年以来,国家和地⽅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15号)等⼀系列政策,要求“对国有企业职⼯家属区的‘三供⼀业’设备设施进⾏必要的维修改造,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社会化管理”,其中“物业管理职能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要求“中央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不以房地产或物业管理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不能承担职⼯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
问:按照国家要求,集团公司开展了哪些⼯作?
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关于做好“三供⼀业”分离移交⼯作的通知(铁总运[2016]180号)和国铁集团转发《中央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有关问题问答的通知》(国资厅发改⾰[2018]7号),明确指出铁路企业要在2018年底基本完成“三供⼀业” 分离移交,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式为职⼯家属区“三供⼀业”承担相关费⽤,也就是说集团公司⾃2019年起不能为家属区“三供⼀业”承担费⽤。为稳妥做好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集团公司成⽴了“三供⼀业”分离移交领导⼩组和⼯作机构,积极与北京⾃来⽔集团、国⽹海淀电⼒公司、北京热⼒集团、北京房地集团开展了⼯作对接,签署了相关移交协议。
问:除了“三供⼀业”,还有哪些属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答:根据政策要求,教育、医疗、社区管理等都属于企业办社会职能。根据铁总办企法[2018]62号⽂件要求“各企业是深化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改⾰的责任主体,要成⽴领导⼩组,组织专门⼒量,研究作出保留、移交地⽅或关闭撤销等决定”。根据职⼯要求,为解决职⼯⼦⼥⼊托、⽅便职⼯尤其是离退休职⼯⼩病就医、⽇常开药等需要。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将门诊部、幼⼉园保留了下来,继续为职⼯和社区众提供服务。此外,社区居委会已经交由街道管理。
问:分离移交后社区会有哪些变化呢?
答:⾸先,北京市各接收单位将对⽔、电、暖、物业等基础设施进⾏改造,为更好地开展服务提供保
障。第⼆,缴费主体发⽣变化,⽔费、电费、供暖费将由住户直接向⽔电暖服务单位缴纳,物业部门不再代收代缴。第三,物业服务将由更专业的单位提供,服务质量和⽔平有望进⼀步提升。
问:新的物业服务单位是谁,是怎么确定的呢?
答:北京房地集团是北京市指定的物业移交接收单位。经与房地集团沟通,其推荐下属企业北京⾸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具体接收⼯作。经综合考虑政策要求和专业服务能⼒、长期保障能⼒及⼀些风险因素,集团公司认可由房地集团推荐的北京⾸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承接家属区物业服务⼯作。
问:新物业公司承接后,物业服务标准会降低吗?
答:北京市有统⼀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规范》。在移交前,集团公司结合北京市规范,对家属区物业服务状况进⾏了梳理,经咨询物业评估公司,认为现服务标准符合北京市的物业服务三级标准,移交后的服务标准也按照三级标准来确定。但由于新物业公司刚接管时,对家属区历年的物业服务情况和相关设备设施尚未完全熟悉,需⼀段时间了解相关情况,这期间可能出现维修不及时、绿化保洁不到位等情况。但随着服务中⼼的经验分享和新物业公司的持续改进,将会给家属区居民带来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
问: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是怎么研究确定的?
答:家属区物业的运⾏费⽤直接关系着物业收费价格。根据国管局印发的《关于委托第三⽅评估机构测算中央国家机关职⼯住宅区物业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改[2015]25号),“业主⼤会、产权单位、有关物业服务单位可从住宅区物业服务费定点评估机构名单中选定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职⼯住宅区物业服务费⽤评估规范》测算住宅区物业服务费⽤”,“未成⽴业主⼤会的,原产权单位协助全体业主、物业服务单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
测算住宅区物业服务费⽤”,“未成⽴业主⼤会的,原产权单位协助全体业主、物业服务单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经与⾸华建设公司沟通,双⽅同意委托北京市物业协会认可的、具备评估资质的北京⾦泊顿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公司,按照院既有物业管理⽔平,遵照物业协会评估规则和评估标准,对家属区物业费⽤进⾏评估。北京⾦泊顿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公司按照三级标准评估,确定了家属区物业服务运⾏总费⽤及物业收费标准,即⾼层住宅不超过2.96元/平⽶·⽉,有电梯多层住宅不超过3.27元/平⽶·⽉,⽆电梯多层住宅不超过2.31元/平⽶·⽉。
问:集团公司代表居民协商收费价格有什么依据吗?
答:《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的意见》(国管房改[2014]504号)中指出,“业主⼤会成⽴前,原产权单位牵头建⽴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驻住宅区离退休⼲
部党组织等参加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在新的收费标准出台前,集团公司按照该⽂件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进⾏了充分协商,符合政策要求。
问:物业收费标准是不是有点⾼?
答:第三⽅评估出的标准只是⼀个参考,只要不超出评估收费标准,是可以与物业公司进⾏协商的。集团公司为了进⼀步减轻职⼯物业费负担,尽量做到让利于民,提升职⼯众的幸福感和优越感,由集团公司牵头,按照国管房改[2014]504号⽂件规定的沟通机制,联系离退中⼼、社区居委会与⾸华建设公司和部分职⼯代表反复磋商,经综合考虑运⾏成本、电梯户数等因素,最终拟定收费标准为:北区住宅2.2元/平⽶·⽉,南11、12楼和北1楼1单元2.0元/平⽶·⽉,铁1、2、3、4楼和后加装电梯的多层住宅1.8元/平⽶·⽉,⽆电梯多层住宅1.0元/平⽶·⽉。所有电梯房屋⾸层住户均执⾏1.0元/平⽶·⽉的收费标准。
问:这个标准与周边物业收费标准相⽐较是⾼还是低?
答:经过调研,新确定的物业收费标准远低于周边社区,如某科研院家属区也是采⽤第三⽅评估⽅式确定的收费标准,具体为电梯房为2.5元/平⽶·⽉,⽆电梯房为1.8元/平⽶·⽉;如周边某些商业社区有电梯房屋,收费价格分别为2.8元/平⽶·⽉或3.28元/平⽶·⽉。同时,这个标准也低于原先企业⾃⼰办物业时的取费标准。
问:何时缴纳物业费?都有哪些缴费渠道?
答:从2019年起,每年的物业费由⾸华建设⼀次性收取,时间安排在当年的7⽉初⾄9⽉底。收费期间,职⼯和居民需前往南⼗⼆楼⾸华物业管理中⼼进⾏现场缴费,缴费⽅式为⽀付宝、、银⾏卡及现⾦等。
问:集团公司下⼀步有什么打算?
答:根据分离移交⼯作安排,物业、供⽔、供电、供暖接收单位将分别对家属区基础设施进⾏维修改造,届时将对家属区停车、出⾏、⽣活环境等产⽣⼀定的影响。集团公司将加强⼯作协调,以“三供⼀业”分离移交为契机,更好地提升家属区物业服务⽔平,营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27: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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