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艺术观念

中国历史上的艺术观念
中国艺术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传统和精神。中国古代的艺术观念都是源于中国传统美学,传统美学是以源于礼乐传统的儒家美学为主体,并在发展中逐渐与老庄、佛禅等美学思想相融合形成的一个异于西方美学的自成体系的美学系统。
1.儒家思想的艺术观念
传统儒家始终对艺术持肯定态度,高度重视艺术陶冶、提高人们伦理道德情感的功能、强调艺术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儒家艺术观念始终将艺术与社会政治生活紧密关联,着眼于艺术的教化功能,历来把诗、乐、礼看作“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重要手段,看成实现仁学、安邦定国的必由之路。这是中国艺术和审美十分注重主题思想性的重要传统依据。
(1)兴观怨
兴观怨,出自《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夫学《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观怨可以看作是孔子对诗的社会作用的高度概括,也是对艺术审美作用和教化作用的深刻认识。兴,就是说诗用比兴的方法抒发感情,打动读者,从而影响读者的意志;观,是说诗歌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通过诗歌可帮助读者认识风俗的盛衰和政治
的得失;,是说诗可以帮助人沟通感情,互相切磋砥砺,提高修养;怨,是说诗可以批评指责执政者为政之失,抒发对苛政的怨情。“事父”、“事君”和“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则是说诗的教化和认知作用。兴、观、、怨这四者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内在联系的整体。“兴”是前提,“观”、“”、“怨”离不开“兴”,只有通过“兴”的艺术感染作用,才能实现“观”“”“怨”,这表明孔子认识到,艺术的社会作用只能通过美感的心里活动来实现。兴观怨作为孔子诗教文艺观的代表,体现了两个相互联系的特点:一是特别看重文艺的社会作用,强调文艺的教化功能;另一方面,这种对文艺教化功能的强调始终建立在遵循文艺的审美规律基础上,尤其突出艺术的审美情感特征。
兴观怨完整表达了孔子以及儒家对艺术意义和目的的思考,明确了艺术具有审美、认识和教化作用,艺术作品以其自身的独特审美特征,以情动人、陶冶人们的感情,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使思想得到交流,使彼此加深了解,使人与人之间增进友谊、和谐关系、团结一致。
(2)尽善尽美
尽善尽美,出自《论语.八侑》:“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之所以对《韶》和《武》作出了不同的评价是因为《韶》乐表现了尧舜以圣德受禅,故尽善;《武》乐表现武王以武力征伐取天下,
故未尽善。孔子将善和美结合起来评价艺术作品,对二者进行了区分,善表达的是人的内在美,也是
理想人格的最终体现;美则是其形式表现,只有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才是最高境界。这种区分实质上是将儒家至善的德行形象地贯穿到了艺术理论中,体现了其思想体系中道德至上的内容。
尽善尽美是儒家艺术观念的重要标准,它强调美和善的高度统一。儒家肯定审美和艺术对社会人生的重要作用,同时对美的又有规定性,那就是美的标准一定要包含道德的因素,美的追求必须与善的目的相一致。儒家不是去美要善,而是主张既要“尽美”,又要“尽善”,使美和善完满的统一起来。
(3)哀而不伤
孔子在《论语》中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体现了儒家对艺术的要求:艺术在抒发个人情感时,要哀乐适度,要受伦理道德的制约,达到情和理的中和。“中和”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就是正,就是合适,适宜;“和”就是和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正是中和原则在艺术上的运用。中和之美要求处理好艺术内部的各种因素,任何一种因素都不能“过”,也不能“不及”,而要和谐适度,达到恰好的理想状态。达到这种理想状态的关键是“中节”,人的情感不可尽情发泄,要以礼仪加以节制,即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中和之美这一美学思想,是孔子中庸哲学思想在美学上的反映,是对中国后世有深远影响的艺术观念。
2.道家思想的艺术观念
道家美学的重要特征是审美的超功能性,要求审美情感必须是一种内向的精神关照,推崇内在的、精神的、实质的美,反对艺术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这一点与儒家恰恰相反。老子的美学核心是“自然无为”,总体上偏于理智的冷静思考,表现出对人生缺乏一种明朗的热情的爱。庄子的美学核心则是反对人的异化,追求个体的无限和自由。他扬弃了老子审美观里的权术思想以及对待人生的某种冷漠感,把人生命的价值抬升到整个宇宙,达到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在看似玩世、混世的态度后面,包含着老子所缺少的一种对人生的热爱,庄子的根本追求是要使人达到一种不为外物所束缚、统治的绝对自由的独立境界。
(1)逍遥自由
与儒家的入世观念不同,道家追求的是出世。道家经典《庄子》的第一篇《逍遥游》,其主旨是说一个人应当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权位的束缚,使精神活动达到悠游自在、无挂无碍的境地。“若夫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已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这种“无待”的逍遥才是庄子认为的真正的、自由的逍遥。老
庄道家的逍遥游主要是游于心,着眼于心灵的自由体悟,显然,其现实参与性不高,这就决定了其文化命运。庄子的“游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受拘束压抑,上可以游于九天之上,下可以游于海冥地府,其自由不羁的想象更是激发了无数艺术家的创作,对后世中国传统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诗仙李白的诗就是典型代表。
(2)道法自然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认为道就是世界的本源,它包含了自然界的一切,也包含了万千事物的自然本,应该取法自然。“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道家思想的重要一点就是追求事物的朴素本质,不去理会一切外在的表象。道家这种归朴尚素的审美意识陶冶了历代画家,故他们摒弃五,独用水墨。水墨以素胜,以简胜繁,它可以不代表任何形象,也可以用来概况表现一切形象,于素雅中见绚丽,于平淡中见神奇。所以中国画对墨的选择,是中国传统道家哲学对形式美的审美理解的结果。
(3)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的概念最早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哲学家董仲舒阐述,发展为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当然也体现在中国传统的艺术观念之中。《庄子.达生》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在道家看来,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人本是合一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的思想突出表明了道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气韵生动。谢赫“六法”讲气韵生动,正是指人与天相交融,互动而形成的一种生机勃勃、动静有序的生命韵律。中国传统水墨画将人与自然统一,融情于景,既不只是简单的对自然的摹仿,也不只是画家主观感情的单纯表现,而是将二者结合情景交融,在自然
的真实的美的表现中表达画家自己的审美理想,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物我两化的理想艺术境界。
3.禅宗思想的艺术观
作为佛教的一支,禅宗是一种中国化的哲学思想。魏晋时期,作为一股外来文化的西域佛教进入中国文化系统,与当时的玄学美学相融合发展形成禅宗美学。禅宗吸取道家的自然观念来诠释人的生命的自然状态,用“空”的观点去面对一切世俗的烦恼和迷惑,从而达到体认心灵本真、精神澄明高远的境界。
(1)意境境界
意境是中国古代美学最重要的范畴之一,有着极为深刻的内涵。意境论出现于唐代,受禅宗思想影响而建立,最早由王昌龄提出意境的概念。意境是一种能令人感受领悟,意味无穷却又难以用言语阐明的意蕴和境界。它的本质特征就是不可知解、意蕴无穷。它是形神情理的统一,虚实有无的协调,既生于意外,又蕴于象内。它是情与景高度融汇后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境界,成为艺术所追求的最
高境界。
(2)顿悟妙悟
顿悟是指思维在瞬间的改变和飞跃。“禅宗认为人生来就具有佛性,只不过被世俗的欲念蒙蔽,因此拨开欲念的乌云,让本性重见天日就是成佛的根据,而本性显现是人内心在瞬间的根本质变,不是渐进完成的,这就是'顿悟'。”禅的特即在于悟,悟构成了禅的灵魂。悟既是禅宗教义的精神所在,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精髓所在,艺术顿悟和禅宗顿悟有相似和相通之处。艺术欣赏要把握复杂微妙的艺术感受,同样需要向意识深层突进式领悟。在意识深层里发生的审美情趣、内在情感与哲理体验的共鸣,是欣赏者通过艺术品而得到美感享受的最佳状态。二者均有超越世俗物质功利的特征。
(3)空寂静心
禅宗认为,一切皆空,万物不过因缘聚合产生的幻象。中国画中的留白手法就是禅宗空寂思想的典型表现。留白使得画面中虚实相生,这种有与无对比产生的空寂美,简单大方却又充满内涵,呈现出一种特殊的中国含蓄之美和“大象无形”的空灵境界。除了艺术形式的空寂,艺术创作或鉴赏主体内在的静心也体现着禅宗一切皆空的思想。只有经过净化的、排除了各种世俗欲求的心境去对审美对象进行审视关照,才能体悟宇宙万物的内在本质和生命律动,从而进入审美境界。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24: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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