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
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过程:
1.法的起源:法最初是从其他社会规范中逐渐发展而来的。在氏族社会中,以血缘为纽带,具有朴素的民主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制度逐渐衰落,财产所有制和阶级矛盾的出现使得法逐渐从道德、习惯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 2.法的演变:法的演变是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过程。在习惯阶段,法以不成文形式出现,主要调整原始的、本能的、简单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习惯逐渐演变为习惯法,成为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进一步发展后,制定法逐渐出现,法开始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规定人们的行为。 3.法的普及:法的普及是从习惯法到制定法的过程。在习惯法阶段,法主要反映某些统治者的意愿,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而在制定法阶段,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出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成为人们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总之,法的产生是一个逐渐发展、演变和普及的过程,从其他社会规范中逐渐独立出来,成
为一种专门的社会规范,并逐渐普及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