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技术协议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总承包项目
甲 方:热电厂
        乙 方:==----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技术协议
一、总则
1.1、本协议适用于热电厂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工程(含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及炉本体漏风处理),对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改造后指标具体要求以环保部门检测指标为准:
SO2:小于 35 mg/Nm3
NOx:小于 50 mg/Nm3
颗粒物:小于10mg/Nm3
工期:签订合同后110天,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
1.2、超低排放工艺:乙方根据甲方公司锅炉及现有环保设施情况,选择最优的、最合理的方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本次改造采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及炉本体漏风处理,脱硝设施采用原锅炉SNCR尿素法+新增SCR,脱硫设施采用原CFB锅炉炉内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喷钙脱硫+新增半干法脱
硫吸收塔脱硫,除尘设施采用原电袋除尘器+新增布袋除尘器,使烟气排放指标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1.3、本协议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乙方应提供满足本协议和有关最新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签订协议后,乙方还要及时跟踪执行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4、乙方须执行本协议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10天,乙方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甲方,乙方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优质产品,且企业信誉良好、资信等级较高、用户评价优良。系统扩容而新增的设备、部件等,尽量保持与原设备、部件一致,保证其接口、备件等的通用性。                 
1.6、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建设目标及工程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本工程拟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对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2.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1.3、乙方对所承包的烟气超低排放系统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2.2界区划分
热电装置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处于相对独立界区内。本界区内,除本章节说明由甲方负责的工程外,均为乙方工程范围。
2.3 建设目标
2.3.1乙方在满足本技术协议给出各项工程进度计划前提下,遵守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附件等所有合同件)各项要求,充分考虑装置的安全、可靠、环保、经济及方便维护、连续运行、降低运行费用等各项指标的优化,建成本文件所描述的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包括低氮燃烧及炉本体漏风处理。
2.3.2在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界区内,乙方负责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对设计优化提供技术服务;完成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成套设备供货;现有设施的拆除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完成供货范围内的安装、直至完成单机试车和机组整体调试、试运行,经168小时试运验收合格后验收移交及配合性能考核等所有工作。这些工作涉及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消防、仪表及控制、电气、通信、土建等。包括低氮燃烧及炉本体漏风处理。
2.3.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按规定对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建设全程实行有效管理,保证装置优质、有序、安全建成投产。
2.4   甲方工作范围
甲方是工程项目的最终接收者。在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甲方属于工程最高的决策管
理层,买方有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而提供最大帮助的义务,有责任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机械试车过程中提供一切便利,与卖方共同按进度目标完成项目的建设。 在本工程中买方的主要责任及义务是:
2.4.1 工程坐标、地质及建筑物情况
负责提供现场总图、工程现场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位置及原详勘报告及相邻建筑物建筑结构图,并以书面的形式交付乙方,乙方根据热电装置的原地勘报告进行方案设计。若原地勘报告满足不了施工设计要求,由乙方根据场地进行重新地勘。
2.4.2  建设期用水、用电、用气/汽
负责提供施工建设期所需的水、电、气(汽);
装置吹扫(买方提供吹扫、管道清洗所用的水、气(汽));
负责装置试车所需的燃料(煤、油)、水、电、等,以及所需的化学药品(如果有
负责装置单机试车、性能考核和验收等所需的原材料、公用物料及所需的消耗品;
2.4.3其它
负责提供准确的气象条件、地质条件等;
负责提供装置内所需的家具及办公用品(不包括施工建设期);
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负责以会议形式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关系;
负责项目开工会议的组织及会议纪要;
负责审批乙方提供的装置进度计划;
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许可证;
项目建设施工期内,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与政府、地方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负责乙方已经移交的文件、备品备件等的保存、维护等;
负责推荐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
参与设备接保检;
配合乙方完成本装置单机试车、整体调试和168小时试运;
负责配合完成界区内蒸汽管道吹扫、清洗;
审批乙方各种施工方案。
  2.5  卖方的工程范围
作为本项目的乙方,乙方负责界区内的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2台炉超低排放工程建设成套设备供货、现有设施的拆除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供货范围内的施工,直至完成单机试车、整体调试、试运行,经168小时试运验收。并协助甲方完成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工作等所有工作,这些工作涉及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消防、仪表及控制、电气、通信、土建等相关专业。并保证装置的生产性能满足合同及附件相关章节中的要求。在项目运行的过程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
负责本装置界区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成套设备供货、现有设施的拆除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供货范围内的施工安装、单机试车、整体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确保按买方批准的进度控制计划、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服从甲方以及甲方指定的质检及相关方的协调管理与工程指示;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2:33: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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