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房搭设安全教育

安全要求:
 
1、综合管理要求:
(1)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2)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岗位证件上岗。
(3) 所有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和操作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4) 严格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
(5) 现场作业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能作业。
(6) 如果发生违章指挥行为,作业人员必须拒绝,同时作业人员禁止违章作业,否则由此发生伤害由作业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7) 作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总包方进行的安全管理活动,并不能代表作业单位方应开展的安全管理工作。
 2、现场用电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的电箱必须符合规范,并配备专职电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标准。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内的焊、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气割作业。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 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焊牢。
(4)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6) 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 电箱内电气设备须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8) 所有移动电具或手持电动工具均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须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9) 任何电器设备与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或修理。
(10) 带电导线、设备、配电箱开关及易燃物附近禁止明火,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11) 电器设备拆除后,必须使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可能导电的线头。
(12)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保护装置必须符合标准。
(13) 禁止带电作业。
(14) 电焊、电器设备必须安放在干燥通风处,以防受潮及酸碱腐蚀。
(15)  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电器。
3、氧气瓶和乙炔瓶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1) 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无破损,符合相关标准。
(2) 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3)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 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直立,防止倾倒,严禁倾倒使用,对已倾倒的乙炔瓶,不准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15min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5)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须做好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m。 
(6) 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7) 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8) 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混合贮存,使用时,与氧气瓶最小净距不得小于5m,贮存间与明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
(9) 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须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10) ()氧气瓶与乙炔瓶在焊、割作业时,其使用距离应大于5m,查验作业范围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如果有,应做好安全隔离措施,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11)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气管与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12)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触。
(13)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嘴和身有无阻塞现象。
4、现场气割、电焊要求: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情况不准进行焊割。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进行焊割。 
(5)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进行焊割。
(6)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进行焊割。
(7)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8) 现场气割、焊接作业时,按照规范要求放置消防灭火器材。
5、消防管理:
(1) 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要轻拿轻放,使用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剩余料入库,,妥善保存。
焊割机(2) 生活区宿舍禁止卧床吸烟,烟头仍入带水垃圾桶内,严禁乱入垃圾。
(3) 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宿舍内严禁做饭或使用明火。
(5) 临设使用材质必须使用岩棉材质。
(6) (11)明火作业时必须清查观察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品,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按要求开具动火证,明火作业附近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隐患应及时处理。
(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本教育内容未涉及部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相关要求。
六、文明施工要求 
(1) 临电设施线路须放置稳固可靠,线路敷设保护良好。
(2) 施工现场严格按平面图要求进行布置,需要变动应先与甲方项目部沟通,再行确定,一经确定应认真执行,不能随意改动。 
(3) 员工宿舍使用的生活用品、行李摆放要整齐。 
(4) (4)材料进场后,应按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垫起100mm以上,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并有防雨措施。
(5) 人字架、一字梁等材料应按照与板房长度方向相垂直的方向摆放整齐,做到“一条线、一头齐”。 
(6) 构件堆放应符合其设计受力情况,如屋架,窗、门要竖立堆放。 
(7) 木夹板、窗、门等物件应用苫布盖好,防止雨淋。 
(8) 五金件、玻璃胶、小型工器具不得乱扔,乱放,应分类存放在小件箱中,并且有防雨措施。
(9) 施工垃圾每天完工清理干净,统一打包倾到。
(10) 完工后退场前,将剩余材料清理清点。 
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高处作业前须检查登高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有效的安全带,高挂低用。
(3) 搭设作业必须严格按方案从低到高搭设。
(4) 各类构件连接,确认牢固后方能进行下一个构件装配,严防坍塌伤害。
7、工程验收检查要求 
(1) 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板房作业施工班组应做一次全面自检工作,班组自检 应为普检,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 班组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并报我部。 
(3) 我部根据自检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应是普检与抽检的结合,
对检查出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通知班组及时处理,合格后由我部及有关人员签署活动板房验收单。
(4) 活动板房在使用前应组织安装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8、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9:25: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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