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征信考试

1、(机构信用代码)是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2、(商业银行)应当经常对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查询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查询符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应当根据操作规程,为得到相关授权的商业银行人员创建相应用户。
4、(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5、(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有关活动进行管理。
6、“信息获取时间”只在2011版信用报告中的(2011征信中心版)展示,其余版本都不展示该信息。
7、《个人信用细细基础数据库异议信息证明》开具为一式两份,分别由(开具机构、使用机构)保存。
8、《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9、《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信息证明》必须加盖(业务发生机构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10、《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信息证明》必须由(业务发生机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1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信息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一规定格式,各省级金融机构自行印制,各金融机构应对所出具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2、《山东省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求(2012年10月31日)前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基本完成本行存款账户机构的信息采集、报送和代码证补发工作。
13、《山东省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码任务对象是指(2012年5月31日)前已开立的本行存款账户机构。
14、《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15、2004版信用报告于(2012年9月21日19时)正式下线。
16、2011版个人信用报告中“最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记录自(2009年10月)起,
17、2011版信用报告正式上线时间是(2012年8月1日)
18、被检查信用评级机构对检查报告汝有异议,应于收到检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向信用评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述意见。
19、被评级业务主管部门勒令强制推出市场的信用评级机构,在退出市场之日起(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从事信用评级业务。
20、不定期跟踪评级是指(出现可能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的重大事项时进行的信用评级)。
21、查询用户工作人员调离,该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
22、常用户申请机构在登记系统填写的用户名称应与(机构注册文件)上的全称一致,不可填写简称。
23、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德日常运行和管理的部门是(征信服务中心)。
24、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法定注册名称
25、除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取得被查询人得(书面授权)。
26、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集团企业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不少于(45)个工作日。
27、登记期限届满前注销的登记,剩余登记期限长于六个月的,该登记将继续对外提供查询(六)个月。企业信用评分
28、登记注销或登记期限届满后,征信中心应当对登记记录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为(15)年。
29、对有多个质权人的登记进行变更、展期何注销登记时,用户应当输入授权(该次)登记的职权人名称。
30、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为120元/份,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伟(8)元/份。
31、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同一“登录用户”(30)天内对一、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多次查询,按查询一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32、对于主体评级,评级机构应在出具评级报告后第(6)个月发布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33、个人基本信息是指(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
34、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时,可以通过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35、个人信用报告就是由(查询库)中相关记录生成。
36、个人征信系统涉及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数据报送机构、信息查询机构、业务发生机构)。
37、各金融机构在报送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号码时,取电子银行承兑汇标号码的后(17)位。
38、根据《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要求,评级小组负责人除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以外,还应参与过(5)
39、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
40、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目前的主要功能包括机构信用代码管理、机构信用代码查询和(系统管理)。
41、建设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是(中央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提出的新要求。
42、金融机构征信数据质量综合评分中的“上报的及时性”指标包括连续上报率何(上报通过率)指标。
43、经当事人申请,征信中心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或裁定),撤销相关登记。
44、客户的个人基本信息被在线更新后,在(24)小时内不能在进行更新操作。
45、美国第一部直接针对个人征信的法律是1970年颁布的(《公平信用报告法》)。
46、拟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由(债券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内有关媒体上公告。
47、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考核指标,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检验,对评级质量部高的评级机构实现市场淘汰。
48、企业征信系统各接入机构的总部级管理员用户由(征信服务中心)负责创建和停用。
49、融资租赁关系终止的,发起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50、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或者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对登记有异议的,办理异议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在异议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3)
51、如果信息主体想确认信用报告中的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时,应查询(2011个人明细版信用报告)
52、商业银行办理下列哪项任务,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审核个人贷款申请时)。
53、商业银行发现其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应当及时报告(征信服务中心)。
54、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商业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
55、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
56、商业银行违反《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57、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建立相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元)。
58、商业银行要按照初次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等不同环节,合理使用机构信用代码辅助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进一步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59、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信用信息报送、查询、使用、异议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人民银行)备案。
60、商业银行应当在接到核查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征信服务中心作出核查情况的书面答复。
61、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
62、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63、商业银行越权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德,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
65、数据质量综合评分从(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方面评价金融机构的企业征信数据质量。
66、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67、为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的管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长短期债券信用评级业务备案报告制度和(信用评级报告管理制度)。
68、我国征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众多相关法律构成的完整体系,尚在讨论修改的(《征信管理条例》)是该体系的核心法律
69、下列(由于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不属于评级业务主管部门强制信用评级机构推出市场的情况。
70、信用记录关爱日是(6月14日)。
71、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要依据(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业务。
72、信用评级机构要严格依据公开的评级方法和程序,独立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保证评级的公正性、(一般性)、完整性,
73、信用评级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材料不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74、依据评级对象,信用评级可分为债券信用评级和(主体信用评级)二类。
75、以下哪个信用等级不是借款企业信用等级(DD)。
76、银行间债券市场短期融资券A-3信用级别表示(还本付息能力一般,安全性易受不良环境变化的影响)。
77、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
78、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在期限届满前(90)日内,质权人可以申请展期。
79、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的是美国的(邓白氏)公司,
80、与2004版相比,在2011版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段中(、户籍地址邮编、居住地址、年收入)数据项不再展示。
81、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中,信用等级为A级的担保机构所具有的经营特征为(代偿能力较强,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尽管有时会受内外部条件变化影响,但是风险小)。
82、征信服务中心对处于异议处理期的信息,予以(标注)。
83、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对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84、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异议处理相关档案,并做好对想、档案存放地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八防)”安全措施。
85、征信机构披露和使用自然人信用信息时,下列(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纳税数额)是被禁止的。
86、征信数据元系统标准包含以下几个标准(数据元设计与管理、个人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信用评级数据元)。
87、质权人办理登记时所填写的出质人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质权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
88、质权人凭修改码办理(展期、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89、质权人应将填写完毕的登记内容提交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公示系统记录提交时间并分配登记编号,生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初始登记(证明和修改码)。
90、质权人自行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以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9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交征信服务中心。
92、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93、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对象,是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
94、主债权消灭,质权人应自该情形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95、作为信用报告的主体,您拥有(知情权)、异议权、纠错权、司法救济权等权利。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5:29: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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