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手腕带使用相关内容学习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手腕带使用相关内容学习
第一篇: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手腕带使用相关内容学习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及手腕带使用相关内容学习
地点:科室示教室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学习内容:
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项身份核对方法,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1、护理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方法、核对程序
2、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管理制度
2012-4-25
第二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目的】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
(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1.临床科室2.手术室3.药房4.血库5.临床实验室6.病理科7.医学影像科8.理疗科及针灸室9.供应室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电生理检查)11.其他科室等科室(部门)
(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即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2.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3.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
时规带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第三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医嘱查对制度(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 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他等)后须经二人查对。(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人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 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3、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急诊室、门诊注射室还应对性别和年龄。)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 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 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4、输血查对制度(1)护士抽血样时严格查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与化验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的是否一致。(2)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做好“三查八对” “三查”: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查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颜、质量是 否正常。检查血袋:(1)标签有无破损、字迹是否清楚;(2)血袋有无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无明显 凝块;(4)血浆中有无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5)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
的界面是否不清 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6)红细胞层是否紫红。“八对”: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进行“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进行输血,并两人签名。(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
二、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核对病人:应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把好“四关”: a 接病人之前,与病区护士查对。b 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c 进入手术间之后,与麻醉医生查对。d 麻醉之前,与手术医生查对。(2)查对无菌包外 3M 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3)手术物品查对: a 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b 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c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应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 准确记录。(4)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四查十对”:查处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 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发药时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
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 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后方可发出。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与临床科室交接标本时,确认后双 方共同签字。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与临床科室交接标本时,确认后双方 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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