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措施1.20

矿井防灭火措施1.20
第一篇:矿井防灭火措施1.20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根据发火性质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按发火位置又可分为井口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因此对不同位置,不同性质的火灾应采用不同的防灭火方法。
一、井口地面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煤场、矸石山、风机房、木料场、绞车房等处必须有防灭火制度,设备符合消防要求。
2.木料场、矸石山与进风井口距离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与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木料场和矸石山不得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上风测,也不得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并不得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和火炉取暖。
4.井下和井口不得从事焊接工作,如必须在井下焊接时,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总工批准并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符合作业条件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5.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有专人送往地面不得在井下乱仍。
二、矿井内因火灾管理
矿井内因火灾防治本着 “防防为主,加强预测,重点治理”原则从设计、掘进、回采、停采、封闭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1.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回采
第二篇: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
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
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3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37988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不得   防火   地点   材料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