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及标准)国家级传染病专科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提纲对比版_百 ...

医疗质量及标准)国家级传染病专科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提纲对比版
国家级传染病专科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准
核心要素
(地坛医院
建议修改内容
1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及面积合理,能满足功能任务需求,适宜传染病隔离要求。
建议标准调整为功能定位与地理位置,核心要素增加一条: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教学医院)
理由:
国家传染病区域性医疗中心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该中心具有很高的诊断与水平,能够代表我国水平;二是区域性辐射能力很强,能够带动一个地区的传染病诊疗的发展;三是具备很强的人才培养能力;四是具备很强的科研能力,储备新型诊断与技术;五是开放流动,建立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机制。
2
住院床位
1.年平均开放病床总数达350-500张(等级评审标准为350)以上(或虽然小于500张床位,但现有床位配置能够满足区域或当地传染病人住院诊治需求,但不得低于350张)。
2.应急床位储备50张,在需要时能够快速启动使用。
3.感染/传染科主要专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百分比≥50%,传染病重症医学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3%-5%。
4.急诊必须设置有抢救床位,并满足急诊抢救需求。留观床位必须按照传染病疾病隔离需要分开设置。
5.病床使用率≥80%
建议核心要素第3条调整为:
重症医学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2%;
理由:
国家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
3
建筑情况
1.医院传染科建筑布局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划分有三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两端(清洁端、污染端)、缓冲间、两通道。各区域要有明显的标识和界限。
2.传染病房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非触动流动水洗手和手部消毒装置及卫浴设施。
3.呼吸道传播疾病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而且具备符合空气净化要求的负压病房。其他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达6平方米,且床与床之间距离不得≤1米。
4.重症医学科应建有符合空气净化要求的独立单间负压病房。
5.手术室应建有符合空气净化要求的负压或正负压转换的手术间。
6.病员微生物实验室符合“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实验室”要求。
7.病理解剖室符合传染病尸体负压解剖间要求
8.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独立设置
建议核心要素第3条调整为:
呼吸道传播疾病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理由: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
4
诊疗科目
1.不仅具备传染病一级诊疗科目,而且具备其他学科一级诊疗科目10个以上,不仅满足传染诊治需要,而且完善的学科能够有效的支持传染病专科的发展与提高。
2.至少具备传染病二级诊疗科目5个以上
3.至少具备其他二级诊疗科目5个以上
5
医技科室
满足传染病和其他学科的诊疗需求。列出中心涵盖的所有医技科室。
6
医疗设备
作为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其设备配置需满足为传染病病人提供综合医疗服务的需求。设备配置数量满足在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除能为传染病病人服务,还要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在有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封闭区域内的设备配置满足传染病病人各种检查及并发症救治需要。设备配置档次上选择临床研究型设备,除满足除能够开展各种诊疗技术需求外,可进行科研及教学活动。
7
人力资源
1.人力配置满足临床需要
2.有人力储备机制,满足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
3.在应急状态时有人员动态弹性调整机制
4.卫技人员:床位∶卫技人员=1∶1.35以上;床位∶护理人员=1∶0.65以上;
5.重要部门护理人员配备:病房护士与床位至少达到0.5:1,ICU护士与床位比达到3.1: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床(台)比达到3:1,麻醉后恢复室护士与实际开放恢复室床位比达到1:2。
6.医生中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30%,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具有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不低于90%。
7.医师研究生学历比例不低于50%,各临床科室医师研究生比例不低于50%;
8.副教授及以上教学人员数占医生比例不低于15%;
9.护理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不低于50%,护理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50%,护师及以上职称占护理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
10.卫生技术人员中专职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1%。
建议核心要素第5条调整为:
重要部门护理人员配备建议参照国标
建议核心要素第6条调整为:
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具有高级职称
建议核心要素第7条调整为:
医师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比例不低于50%
建议核心要素第8条调整为:
高级职称教学人员数占医生比例不低于15%
理由:
各地区水平不一
8
医院信息化建设
认证和荣誉:
1.医院的电子病历水平通过HIMSS四级认证
2.曾获得省级别医疗信息化领域的奖励和认证
遵循标准:
1.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规范
2.遵过国家和国际等标准规范
应用软件和服务-基础业务部分:
1.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
2.门急诊收费管理系统
3.门急诊应急管理系统
4.门诊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
5.排队叫号管理系统
6.输液室管理系统
7.皮试管理系统
8.就诊卡一卡通管理系统
9.急诊留观管理系统
10.门诊手术管理系统
11.门诊医技管理系统
12.门诊信息公示服务系统(含患者自助查询)
13.特诊业务系统
14.辅助诊断系统
15.专科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16.门诊一站式服务系统
17.入出转院管理系统
18.住院结算收费管理系统
19.病区医嘱管理系统
20.住院医生站管理系统
21.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含手术室医护工作站、手术安排管理、手术监控、麻醉监护等)
22.血库管理系统
23.ICU临床监护系统
24.护理管理系统
25.辅助诊断系统
26.专科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27.病人自助查询打印系统
28.护士移动工作站(PDA,执行医嘱,患者体征录入,费用录入)
29.医学影像系统PACS
30.放射科管理系统RIS
31.超声管理信息系统UIS
32.内窥管理信息系统EIS
33.病理管理信息系统PIS
34.核医学ECT影象图文报告系统
35.检验管理信息系统LIS
36.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37.体检管理系统
38.其它临床系统
39.病案管理
40.随访管理
41.妇幼卫生管理
42.预约中心
43.肿瘤管理
44.辐射所在区域范围内的远程会诊中心
应用软件和服务-客户关系部分:
1.客户档案管理系统
2.患者关系业务系统
3.短信服务支持系统
应用软件和服务-供应链部分:
1.中心供应室物流管理系统
2.药品管理系统
3.器械管理系统
应用软件和服务-知识协作部分:
1.办公自动化(OA)
2.电子图书馆
应用软件和服务-管理决策部分:
1.财务管理
2.成本管理
3.质量控制
4.绩效考核
5.人力资源管理
6.辅助医疗决策和管理决策
运维和网络安全方面:
1.具备千兆光纤网络
2.具备千兆硬件防火墙
3.具备防病毒软件
4.网络设备和终端远程集中监控及管理系统
5.实时备份恢复系统
可选项
认证和荣誉:
1.医院的电子病历水平通过HIMSS六级认证
2.曾获的卫计委颁发的“数字化医院”的认证
应用软件和服务-客户关系部分:
1.医院呼叫中心
2.客户分析系统
应用软件和服务-知识协作部分:
1.科研教学系统
运维和网络安全方面:
数据库监理系统
建议核心要素调整为:
1、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包括二级);
2、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水平分级达到三级以上(包括三级);
3、符合国家及卫生部相关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
4、支持卫生信息的区域共享和交换;
5、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
6、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理由:
国家各地区医院信息建设水平不一,具体情况也不清楚,以原则性指导意见即可
9
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
1.患者来源及分布
2.医院年参与区域、市级、省级传染病防控指导任务次数及级别
3.承担市级或全国感染质控中心工作
4.参与感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诊疗指南、标准及专家共识的起草制定。
5.主办国际、国家及省市级学术会议
6.主办期刊杂志
建议核心要素第3条删除
理由:
全国各地区感染质控中心挂靠要求及具体情况不一。
建议核心要素增加:
病房呼叫系统有区域性的沟通、会诊与转诊机制、
有领衔的区域性定期学术会议机制
理由:
上述新增核心要素体现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59: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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