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急诊部用房设计要求

综合医院急诊部用房设计要求
1、急诊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1)自成一区,应单独设置出入口,便于急救车、担架车、轮椅车的停放;(2)急诊、急救应分区设置;
(3)急诊部与门诊部、医技部、手术部应有便捷的联系;
(4)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时,应与急诊部有快捷的通道。
2、急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接诊分诊、护士站、输液、观察、污洗、杂物贮藏、值班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2)急救部分应设抢救、抢救监护等用房;
(3)急诊部分应设诊查、、清创、换药等用房;
担架车(4)可独立设挂号、收费、病历、药房、检验、X线检查、功能检查、手术、重症监护等用房;
(5)输液室应由间和输液间组成。
3、当门厅兼用于分诊功能时,其面积不应小于24.00m2。
4、抢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抢救室应直通门厅,有条件时宜直通急救车停车位,面积不应小于每床3 0.00m2,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2)宜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管道系统终端。
5、抢救监护室内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0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0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
6、观察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0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0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
(2)可设置隔离观察室或隔离单元,并应设单独出入口,入口处应设缓冲区及就地消毒设施;
(3)宜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管道系统终端。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36: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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