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21新旧版对照表

CCAR-121 新旧版对照表
新旧版CCAR-121差异说明
根据民航总局第140号局长令,《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二次修订版(编号
CCAR-121,R2)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CCAR-121-R2的规定,在2005年4月1日之前按旧版
CCAR-121FS通过审定的合格者持有人,应当与2007年1月1日之前,通过按照CCAR-121-R2进行的补充
审定,为此公司计划于2006年上半年接受局方的补充审定。按照总签刘副经理的布置,为方便大家学习,现
将新旧版本的主要差异说明如下,大家可以用下列目录链接查询有关章节
A章 总 则 2
B章 运行合格审定的一般规定 2
C章 管理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的一般规定 3
E章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航路的批准 3
补充运行的区域和航路批准 3 F 章
G章 手册的要求 4
H章 飞机的要求 4
I章 飞机性能使用限制 4
J 章 特殊适航要求 5
K章 仪表和设备要求 5
L 章 飞机维修 6
M章 机组成员和其他航空人员的要求 6
N章 训练大纲 6
O章 机组成员的合格要求 7
P章 机组成员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 和休息要求 8 Q章 飞行签派员的合格要求和值勤时间限制 8
T章 飞行运作 8
U章 签派和飞行放行 10
V章 记录和报告 11
W章 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 11
X 章 应急医疗设备和训练 12
Y章 罚则 12
Z章 附 则 12
附件A 定义 12
附件B 急救箱和应急医疗箱 13
附件C 本规则121.161规定的应急撤离程序演示准则 13 附件D 飞行训练要求 13
附件E 熟练检查要求 13
附件F 民用飞机训练分级 13
附件G 高级飞行模拟机的使用 13
附件H 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 ——运行和飞机合格审定要求 13
附件I 多普勒雷达和惯性导航系统 13
第二次修订说明 13
1
新版CCAR-121 旧版CCAR-121 主 要 差 异
A章 总 则 A分部 总 则
121.1 [目的和依据] 121.1 [目的和依据] 针对于CCAR135部适用于小型飞机的承运
人,将“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改为“大
型飞机公共运输承运人”;
根据文件增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
政许可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21.3 [适用范围] 121.3 [适用范围] 涉及适用范围描述更为详实:除了起飞全
重超过5700kg的飞机定期载客运行外,增
加30座以上飞机的不定期载客或最大商
载超过3400kg的飞机实施的运行
描述国内定期载客,国际定期载客和补
充运行的概念含有,明确邮件运输视为货
物运输,同时载运旅客和货物的运输视为
载客运输。
121.5 [定义] 121.5 [定义] 明确局方的含义是指民航总局和地区管
理局及派出机构。 121.7 [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121.7 [运行合格审定的基本要求] 内容基本一致,描述调整,明确民航总局、查] 飞行标准司、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的
职责。
121.9 [飞机的湿租] 121.9 [飞机的湿租] 内容基本一致,b)、c)条款描述调整 121.11 [运行的规则] 121.11 [适用于在国外运行的规则] 明确运行遵守的具体规章,包括ICAO附
件二及CCAR-61、91、121部。
B章 运行合格审定的一般规定 B分部 运行合格审定的一般规定
121.21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申121.21 [运行合格证的申请] a)款增加申请书所需附件:审查活动日请和颁发程序] 程表、121.133要求的手册、训练大纲及课
程、管理人员资历、符合性声明及设备的
使用权等
b)款取消提前90天申请
c)明确局方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
或告知补正材料的期限。;
e)明确局方2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颁证的
决定
f)明确决定的送达在10个工作日
g)明确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
121.23 [运行合格证的颁发条件] 121.23 [运行合格证的颁发条件]
121.25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内121.25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内a)款(7)项取消相关121AA描述; 容] 容] b)款(8)项增加机体、发动机、螺旋桨、
设备维修时限或时限确定标准 121.27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有121.27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有b)款中重新描述,区分全部、部分失效 效期限] 效期限] 局方吊扣、吊销或中止合格证、暂停或
中止全部运行视为运行规范全部失效;暂
停或中止部分运行,则运行规范部分失效。
增加按照121.47近期经历的要求 121.29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检查] 121.29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检查]
121.31 [运行合格证的修改] 121.31 [运行合格证的修改] 对决定有不同意见时,要求申请人
在30
天内请求重新考虑改为20个工作日 121.33 [合格证持有人在保存和使用121.33 [合格证持有人在保存和使用b)款中增加:或者将完整的运行规范与运行规范上的责任] 运行规范上的责任] 手册编制一起分发、携带、保存、更新 121.35 [运行规范的修改] 121.35 [运行规范的修改] 7天改为5个工作日,30天改为20个工
作日。
吊扣2
121.37 [申请人的责任] 强调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
C章 管理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的一般C分部 管理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的一
规定 般规定
121.41 [监察和检查的实施] 121.41 [监察和检查的实施]
121.43 [按本规则实施运行所必需的121.43 [按本规则实施运行所必需的a)款增加主要管理人员的分工。运行副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总经理负责飞行运行管理、维修副总经理
负责飞机维修管理、总飞行师负责飞行员
训练与技术管理、总工程师负责维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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