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茶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制定目的
规范烟、酒、茶管理,对烟、酒、茶茶的购买、领用、盘点程序化。
2、适用范围
医院接待用烟、酒、茶、管理均按此办法执行。
3、管理部门
财务室为本办法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烟、酒、茶的管理
1、申购、入库、结算
(1)保管员(或库管兼职)在烟、酒、茶茶最低库存量时填写《烟、酒、茶申购审批单》,由采购员(或库管兼职)报经营主任或院长批准后进行采购。来不及报批的以电话形式请示,采购完毕后按周循环要求补报完毕。 (2)采购的烟、酒、茶经采购人和保管员共同核实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账,采购人及保管员签字。
(3)每月4号以后,依据盘点结果,据实际数量填报《付款单》,由烟、酒、茶采购员根据财务流程对上月采购的烟、酒、茶进行结算。
2、领取及使用
(1)事前沟通原则: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对外招待时,须事先要和财务部进行沟通,确定参加人员、烟、酒、茶及饭店招待标准等事宜,避免重复招待、招待标准有误影响医院对外形象; (2)招待烟、酒、茶申领:领用人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合理计划招待标准,在《烟、酒、茶领取登记表》上签字领用,并报院长或经营主任签字同意,保管员方能给予发放。
(3)剩余烟、酒、茶退还:对于领用的烟、酒、茶未使用或者剩余的,领用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退还保管员并签字确认。 (4)空酒瓶、酒盒赠品退还:对于空酒瓶、酒盒中的赠品,领用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退还保管员并签字确认。
3、库存盘点
(1)酒盒每月1-3日,由财务部对保管员的烟、酒、茶管理情况(入库、领用、退还等)进行检查,并对库存烟、酒、茶进行盘点,登记在《月度盘点登记表》上,报送经营主任或院长检查。
(2) 保管员要时时掌握烟、酒、茶库存量的情况,在临近最低库存值时,及时向经营主任或院长报告,以免影响工作。
4、检查标准及记录
(1)《烟、酒、茶领取登记表》禁止涂改,对于登记错误进行涂改的,需由财务部签字认可。
(2)申购、领取及使用、退还严格按流程执行,对于违反流程及未按周循环要求补办的为不合格。
(3)各项签字必须严格执行,禁止代签。
(4)对于未事先进行沟通、烟、酒、茶使用监管不力、造成浪费的,对领用人予以双倍经济处罚。
(5)对于侵占公司财物的,一经发现,医院予以开除并保留移交公安机关的权力。
三、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与此文件不一致的各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