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识 | 中文名: ;氯仿 | 英文名:trichloromethane;chloroform | |||||||
分子式:CHCl3 | 分子量:119.39 | CAS号:67-66-3 | |||||||
危险性类别: 第 6.1 类 毒害品 | 化学类别:无资料 | ||||||||
主 要 组 成 与 性 状 | 主要成分:纯品 | ||||||||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及麻醉剂等 | |||||||||
外观与性状:无透明重质液体,极易挥发,有特殊气味 | |||||||||
健 康 危 害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健康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粘膜有刺激症状,以后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向消失、昏迷等,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并可有肝、肾损害。误服中毒时,胃有烧灼感、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后出现麻醉症状。 慢性中毒:主要引起肝脏损害,此外还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少数有肾损害 | |||||||||
急 救 措 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数派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2%~5%硫酸钠溶液洗胃,导泻。就医。 | ||||||||
燃 爆 特 性 与 消 防 | 燃烧性: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 | 闪点(℃): 无意义 | |||||||
爆炸下限(%): 无意义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上限(%): 无意义 | 最小点火能(mJ):无意义 | ||||||||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 | |||||||||
危险特性:与明火或灼热的物体接触时能产生剧毒的光气。在空气、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酸度增加,因而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性。 |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处灭火。灭火剂:雾状、二氧化碳、砂土。 | |||||||||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检查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⑴常温下的为无液体。对于发生在地面上的污染事故及处置技术主要有: ①迅速用土、沙子或其它可以取到的材料筑成坝以阻止液体的流动,特别要防止其流入附近的水体中,用土壤将其覆盖并将其吸收。也可以在其流动的下方向挖一坑,将其收集在坑内以防四处扩散,然后将液体收集到合适的容器中。 ②在处理过程中不要用铁器(如铁勺、铁容器、铁铲等),应改用其它工具,因为铁有助于分解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有条件的话,操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应戴上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设备。 ③将受污染的土壤清除剥离后集中进行处理,有以下几种方法可视情况选用: a.加热土壤并加水,使生成甲酸、一氧化碳和盐酸; b.将浓碱液加入到土壤中使其与反应生成一氧化碳; c.将稀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加入土壤中,使其与反应生成甲酸钠或甲酸钾; 以上操作应避免在光照条件下进行。 d.对土壤进行焚烧处理,要保证完全燃烧,以防止光气产生。 ⑵当液体进入水体后,应设法阻断受污染水域与其它水域的通道,其方法为筑坝使其停止流动;开沟使其流向另一水体(如排污渠)等等。由于属挥发性卤代烃类,对受其污染的水体最为简便易行处理方法是使用曝气(包括深进曝气)法,使其迅速从水体中逸散到大气中。另外,处理土壤的几种方法也可酌情使用。 | ||||||||
储 运 注 意 事 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 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 35℃,相对湿度不超过 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铝、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
防 护 措 施 |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 苏联MAC:未制定标准 美国TWA:OSHA 50ppm[上限值] AC 检测方法:气相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提供安全的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沐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理 化 性 质 | 熔点(℃):-63.5 | 沸点(℃):61.2 | |||||||
相对密度(水=1):1.50 | 相对密度(空气=1):4.12 | ||||||||
饱和蒸气压(Kpa):21.28kPa(20℃)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97 | ||||||||
燃烧热(KJ/mol): 373.5 | 临界温度(℃):263.4 | ||||||||
临界压力(Mpa): 5.47 | 溶解性 :不溶于水,混溶于乙醇、乙醚、苯、丙酮、二硫化碳、四氯化碳。 | ||||||||
稳 定 性 和 反 应 活 性 | 稳定性: 在贮存时,如果露置在日光、氧气或湿空气中,特别是和铁接触时容易被氧气氧化分解生成氯化氢和有毒的光气。 | 聚合危害:不聚合 | |||||||
避免接触的条件: 灼热、光照 | 禁忌物: 碱类、铝 | ||||||||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光气。 | |||||||||
毒 性 | 毒性:属中等毒性。 急性毒性:LD50908mg/kg(大鼠经口);LC5047702mg/m3,4小时(大鼠吸入);人吸入120g/m3,吸入5~10分钟死亡;人吸入30~40g/m3,呕吐,眩晕的感觉;人吸入10g/m3,15分钟后眩晕和轻度恶心;人吸入1.9g/m3,能耐受30分钟,无不适。 亚急性慢性毒性:动物慢性毒性主要表现为肝肾损害。人长期职业接触的慢性中毒症状主要是呕吐、消化不良、食欲减退、神经过敏、失眠、抑郁,直到神经错乱。血液中浓度增高是中毒的确证。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对人可能致癌。 致畸:对哺乳动物引起DNA损伤,对人淋巴妹染体发生变化;能引起肌肉、骨骼、肠胃系统及颅面部发育不正常;有高度的胎毒,但是显然还不是强的致畸物质。 | ||||||||
环 境 资 料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其污染行为主要体现在空气和水中,但对食品及蔬菜也能造成污染。在水环境中很难被生物降解。 | ||||||||
废 弃 |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的地方掩埋。 | ||||||||
运 输 信 息 | 危规号:61553 | UN编号: 1888 | 包装分类:Ⅲ | 包装标志:61553 1888 有 | |||||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 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 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
法 规 信 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化学危险 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 年 1 月 9 日国务院第 52 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 年 1 月 7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 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危险化学品名录。 | ||||||||
氯仿沸点 |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2:23: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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