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化妆品对无纺布的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无纺布及其盖的检验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无纺布的检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3.2 《不合格控制程序》
3.3 《包装材料检验标准 通用标准》
3.4 《标准样板管理制度》
3.6 FZ/T 60004《非织造布厚度的测定》
3.7 FZ/T 6005《非织造布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的测定》
3.8 FZ/T 64012《水刺法非织造布 第2部分:卫生用卷材》
3.9 GB 7573《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3.10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4 抽样方案
每批材料按“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的规定,采用“正常一次抽样方案”及“加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5 检验标准
5.1 检验项目一览表
项目 检测方 | 外观规格 | 功能性检验(型式检测) |
产品外观 | 单重 | 厚度 | 尺寸规格 | 断裂强度检测 | 吸水率检测 | 变形率检测 | 克重检测 | 相容性检测 | 耐寒耐热检测 | 浸出液pH检测 |
供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杰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项目在包材开发、生产、出货为必须确认或检验项目;
“☆”此项目为前期开发评估时应做的项目,及定期(3个月或6个月)或有必要时进行的检测。
5.2 检测方法
5.2.1 目测:在自然光线下或在光强度50(lm)条件下,无盲且裸视视力1.2以上,距观察物约30cm处进行观察的检测方法。单品表面缺陷观察时间不超过10s。
5.2.2 产品外观
5.2.2.1 无纺布样板用密封袋平铺包装,保存于干燥避光处,使用超过50次需要重新更换样板;
5.2.2.2 外观规格:来货试样平铺于样板之上,比对整体大小、冲孔大小及位置、刀口位置与长度 ; 5.2.2.3 外观颜:在目测规定条件下比对样板与来货试样的颜。
5.2.3 单重检测
5.2.3.1 大幅无纺布:完全展开面积大于电子天平称量平面的需要对无纺布进行对折,直到折叠后面积小于称量平台后再进行称量,测量5个试样取平均值,精确到0.01g。
5.2.3.2 小幅无纺布:完全展开面积小于电子天平称量平面的直接铺展在称量平台中央,测量5个试样取平均值,精确到0.01g。
5.2.4 尺寸检测
5.2.4.1 面贴型无纺布:直尺量取孔洞、切口、整体上下左右尺寸,每批测量5片;
5.2.4.2 擦拭型无纺布:直尺量取长宽尺寸,每批测量5片。
5.2.5 厚度检测
5.2.5.1 游标卡尺垂直夹持无纺布,夹持点距离布边≤2cm;
5.2.5.2 轻轻推动测量爪,直到无纺布被夹持垂直不松脱,此时游标卡尺读数为无纺布厚度;
5.2.5.3 每片无纺布读取3个厚度数据,整批来货测量5个试样,精确到0.001mm;
5.2.6 断裂强度检测
5.2.6.1 此项检测适用于选材阶段;
5.2.6.2 距离布边≥100mm处平行裁剪,纵向横向各裁切5个试样,试样宽度50±0.5mm,长度220mm,分别夹持试样两端,夹持长度各10mm,拉伸速度100±10mm/min,样条断裂时的读数为断裂强度,断裂强度单位为N/cm。
5.2.7 吸水率检测
5.2.7.1 测试前称量无纺布单重;
5.2.7.2 试样浸泡于蒸馏水中,(60±1)s后取出,垂直悬挂,滴水(120±3)s后称重取质量
5.2.7.3 吸水率(%)=[(试样吸水后质量-试样原始质量)/试样原始质量]*100%,以5个试样平均值为结果;
5.2.8 变形率检测
5.2.8.1 湿法(适用于开发阶段)
a) 销售过程无纺布始终接触料体的需经过相容性测试条件处理;
b) 只在使用过程接触料体的无需经相容性测试条件处理;
c) 面贴型无纺布:经过相容性测试条件处理的无纺布悬挂30min,悬挂点有3个,分别为面膜布最高点、与眼孔水平相切的两侧边缘。
5.2.8.2 湿法(适用于来货批量检验):
蒸馏水浸泡无纺布2min,取出垂直夹持,夹持点为无纺布最高点,夹持面积<0.5cm2
5.2.9 克重检测
5.2.9.1 从各个样品上裁下一个小方块(5cm*5cm);按纵向切取取样裁下;小方块在25℃±1℃温度下干燥4小时;
5.2.9.2 电子天平上称每个小方块的重量,记作m1、m2……m10单位g;用以下公式求得平均克重:
式中:
n——小方块总数量;
0.0025——小方块面积,裁切面积为0.0025 m2。
m1、m2 ——单个小方块重量(精确到0.01g)。
5.2.10 pH浸出液检测
5.2.10.1 取无纺布2±0.05g,剪切成宽1cm大小的试样以便吸收;
5.2.10.2 用100g去离子水浸泡无纺布,隔绝空气;
5.2.10.3 静置10min后对浸出液搅拌均匀;
5.2.10.4 测试浸出液pH值;
5.2.10.5 每个批次抽取3份试样,pH读数精确到0.01。
5.3 外观
检验形式 | 检验水平 | AQL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测试方法 /测量工具 | 检验质量标准 | 缺陷类别 |
批检 | Ⅱ | / | 1 | 包装要求 | 目测 | 不得有混装、标识错误、毛发、昆虫等有害异物 | 不可检出 |
0.65 | 2 | 产品外观 | 目测 | 整体泽、整体形状等符合标准样本要求;无皱折,无多边,无缺边,无黑点,硬结,无肉眼可见的油污、水、纸屑、灰尘等排斥性异物等现象 | A类 |
3 | 异味 | 嗅觉 | 不允许有与材料本身不同的异味 |
| | | | | | | |
5.4 常规型式
检验形式 | 检验水平 | AQL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测试方法 /测量工具 | 检验质量标准 | 缺陷类别 |
批检 | S-2 | 1.0 | 4 | 单重 | 5.2.3 | 单片面膜标准克重±8% | A类 |
5 | 尺寸 | 水刺无纺布5.2.4 | 面膜长宽:上、左右±3mm,面膜内部切口±3mm |
6 | 厚度 | 5.2.5 | 厚度与单标准标注尺寸偏差<4% |
型式检验 | S-2 | 1.0 | 7 | 断裂强度 | 5.2.6 | ≥20N |
8 | 吸水率 | 5.2.7 | ≥700%,有特殊要求见标样说明 |
9 | 变形率 | 5.2.8 | ≤40% |
10 | 克重 | 5.2.9 | 按纵向切取取样,每平方米标准克重±7% |
11 | 相容性检测 | 恒温箱 | 对应膏体浸泡无纺布48℃7天,-7℃7天,膏体无变,变味,无纺布无>40%变形,能正常使用 |
12 | 耐寒耐热检测 | 恒温箱 | 对应膏体浸泡无纺布48℃7天,25℃存放7天,-7℃7天,膏体无变,变味,无纺布无>40%变形, 能正常使用 |
| | | 13 | 浸出液pH值检测 | 5.2.10 | 浸出液pH允许范围5.5~7.5 |
供应商每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 | 14 | 卫生安全性 | -- | 接触产品的部件四大有害重金属(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值总和不超过100 ppm |
| | | | | | | |
6 检验流程及异常处理
检验流程依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异常处理依照《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7 标准说明
7.1 来货时供方必须提供满足我方要求的产品出货检验报告.
7.2 产品和图纸一旦通过我方确认,供方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通知协商),擅自更改造成不良后 果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7.3 任何新版包材或更改包材,供方需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给品保部同步验证,验证合格并签样方可量产。
7.4 本标准为无纺布类产品通用标准,标准中部分项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以单标准为准。当标准中的描述与实际签样存在冲突时,以实际签样为准;当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争议时,以签样及单标准作为最终判定标准。
7.5 标准中未有规定的项目并不是没有要求,当出现质量缺陷时供需双方应进行积极及时协
商,确保产品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7.6 材质日常只作外观与签样对比判定。当双方存在争议或由于材料原因导致损失时,则供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并以之作为判定依据。
7.7 保质期要求:所有物料要求有三年的保质期(从生产之日起)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完整无破损,内膜袋应扎口或封口的方式密封。
8.2 同规格,不同印刷版面(或品类),标签应用不同颜及简要识别代码进行区分。
8.3 标签内容必须有供方名称、包材代码及名称、生产日期、批号。
8.4 其他要求详参见《包装材料检验标准 通用标准》。
9 记录表单
9.1 包材检验报告(无纺布类)
9.2 物料进货检验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