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使用操作规定

高压气瓶(de)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库管员和具体使用者必须清楚各类气体(de)性能和特性,做到发放使用无误.
第二条:各类气瓶必须有明显(de)漆标记,佩戴好瓶帽、防震圈.
第三条:瓶库周围严禁烟火,库区要保持整洁,各类气瓶(实瓶、空瓶、不同气瓶)要分类存放.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de)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
第四条:气瓶储存必须远离热源和明火,严禁爆晒和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混放一起,应避开放射性线源.高压瓶
第五条:严禁气瓶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与各类油品混放.
第六条:装卸气瓶要轻卸轻放,严禁使用油污手套,严禁野蛮装卸,严禁敲击、碰撞.
第七条:严禁在装卸过程中流动吸烟,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八条:各类气瓶要按规定检验,检验标记清晰、可辨认,同时严禁使用各类过年检期(de)气瓶.
第九条:严禁使用外表腐蚀严重或外表损伤严重(de)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倾倒措施.
第十条:电瓶车运输高压气瓶时,其层数不应超过二层,且必须加以固定,防止气瓶滚动.
第十一条:不论空瓶、实瓶在实施运输过程中必须将气瓶瓶口全部保持一个方向,车厢内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油污.
第十二条:所有返回库区(de)气瓶必须配置完好,对附件损坏、配置不齐全(de)气瓶库管员有权拒收,同时按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对各单位返回(de)气瓶(氧气、乙炔气瓶)要经常性(de)检查,检测气体剩余量,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05MPa和不大于0.3MPa(de)表压余气.
第十四条:安技处依照上述相关规定加强日常巡查,每月将检查结果报规划发展处进行考核;公司现场检查组在每月(de)检查中,也将此项规定作为检查(de)内容之一进行检查考核.
(1)禁止敲击、碰撞;气瓶应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滑倒.
(2)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de)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3)高压气瓶上选用(de)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4)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5)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de)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6)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de)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7)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8)使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de)气瓶工作地点,应保证良好(de)通风换气.
(9)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即余压一般应为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1O)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充装一般气体(de)气瓶,每3年检验1次;充装腐蚀性气体(de)气瓶每两年检验1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de)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一、高压气瓶应分类保管,远离热源,避免严寒冷冻,不得曝晒和强烈振动.
二、使用中(de)高压气瓶应固定牢靠,减压器应专用,安装时要紧固螺口,不得漏气.
三、开启高压气瓶时应在接口(de)侧面操作,避免气流直冲人体.操作时严禁敲击阀门.如有漏气,立即修好.
四、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气瓶(de)残压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保留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de)余气.
五、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装贮腐蚀性气体(de)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de)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装贮惰性气体(de)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夜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de),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de),每两年检验一次.
六、在用气瓶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七、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de)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八、在可能造成回流(de)情况下使用时,所用设备必须配置防止倒灌(de)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九、不得对在用气瓶进行挖补修焊.
十、气瓶使用必须符合GB-7411(1987年开始执行)关于颜、字样和环(de)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气瓶应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滑倒.
2.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de)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3.高压气瓶上选用(de)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4.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5.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de)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6.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de)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7.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8.使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de)气瓶工作地点,应保证良好(de)通风换气.
9.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
即余压一般应为2kg 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 cm-2.
10.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充装一般气体(de)气瓶,每3年检验1次;
充装腐蚀性气体(de)气瓶每两年检验1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介质(de)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de)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35: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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