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 ...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9.3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现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0日
 
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总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好
差评”两项国家标准试点建设工作,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打造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和《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试点建设工作,意在建成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服务对象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客观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全社会广泛参与、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以标准化促进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众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标准引领,求真务实。严格贯彻执行《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和《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根据工作实际,对标整改,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工作。
  (二)结果导向,注重实效。坚持结果和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检验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和问题,为国家标准的修订实施提供台州样本,增强政务服务“好差评”的精准性、时效性、普适性、实用性,助推营商环境创新发展。
  (三)全员动员,合力推进。坚持全员参与、全角度梳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改进、全天候服务,强化市县对接、部门衔接,形成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启动阶段
  编制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确定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台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建设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及人员安排,形成任务清单。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确定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试点各项工作。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动员大会,全员宣传动员,全面启动试点建设工作,做好试点工作部署。加强与中标院等专业机构对接,依托专业团队力量优化完善台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建设。
  负责单位: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院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服务评价器  参与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局、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市财政局、各审批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建设工作,比对国标要求,明确项目重难点,整合现有资料,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信息和“好差评”评价具体内容。加强软硬件设施设备保障,
在全市范围内排查补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设施设备(评价器、二维码等)。建立健全自助服务终端、和各类政务服务线上平台评价渠道。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培训,促使相关工作人员掌握标准,为差评处理机制提供保障。加强“好差评”标准实施管理,做好评价内容归集、处理工作。按照标准实施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并完成评价计算(包括好评率、默认好评率、差评回复率、差评整改率等),做好三级联动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建设工作。
  负责单位: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台州市委改革办、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院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包括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部门)
  (三)持续改进阶段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改进制度》,确保标准有效实施。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集中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开通内、外监督渠道,对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导,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通过对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排摸、反馈,确保试点的日常工作符合标准要求,促进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扩大试点效益。
  负责单位: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院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包括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部门)
  (四)总结验收阶段
  邀请全国各地专家进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考察。组织对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初验,全面总结,查、分析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初验达标后,根据试点要求整合各类台账,形成验收评估申报材料,提请并通过正式验收。
  负责单位: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院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包括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部门)
  (五)成果巩固阶段
  总结台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建设经验,形成信息专报、媒体宣传等,做好成果展示工作,打响创建台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级标准试点品牌,成为“好差评”工作领域的排头兵并推广应用。
  负责单位:台州市委改革办、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院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台州市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包括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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