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交接班制度

锅炉交接班制度
锅炉交接班制度(精选6篇)
  锅炉交接班制度1
  1、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9、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9.2、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1、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锅炉交接班制度2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
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1)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2)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3)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4)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5)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6)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1)锅炉运行情况。
  (2)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3)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4)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5)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人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锅炉交接班制度3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做到节约用水、用
电和用煤,煤充分燃烧彻底,不浪费,不外流。
  3、经常检查锅炉和配套设施的运转情况,比如各种压力表、数量表、电机、控制箱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根据当日天气和员工入住情况,随时调整烧炉次数和给、回水温度,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18℃。及时清理煤灰、煤渣并放到指定地点。保证人身、锅炉和附属设备设施安全。
  5、认真执行24小时两班轮换制,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漏岗,严禁在岗期间睡觉、喝酒、下棋、打扑克,有事需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6、认真打扫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经常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7、认真做好交接班和锅炉运行记录。
  7、因违反操作规程和责任心不强,擅离工作岗位、值班睡觉、喝酒、打扑克、卫生不清洁等情况,学校领导、行政科科长和值班人员检查发现一次当事人100元,绝不姑息迁就并严格执行。
  锅炉交接班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统一、规范运行管理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标准,做到表格化,
  使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责任到人。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监督,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提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办法,总结集团公司系统的先进经验,改进管理,全面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对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三制”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五条、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落实;
  (二)及时解决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奖惩;
  (三)不断总结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经验,向集团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发电企业的工作职责:
  (一)厂长(总经理)作为本企业“三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三制”的标
准化作业工作;
  (二)生产副职作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分管负责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组织管理和质量负责;
  (三)、总工程师作为“三制”的技术负责人,对“三制”制度、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完善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四)发电部作为“三制”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制度、标准的起草牵头工作,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质量负责;
  (五)“三制”的标准化作业要实现计算机管理,并与运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
  (六)、安全监督部门对“三制”的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技术管理、对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和消缺及时性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章、交接班管理
  第七条、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八条、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时必须进行整队交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九条、各发电企业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的交接班标准及实施细则。
  (一)交接班标准要明确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的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
  5.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
  6.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锅炉除渣设备
  7.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8.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9.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10.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十条、交班应做到:
  (一)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1:43: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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