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原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水泥工厂原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1  目地
为提高进厂原燃材料取样地代表性,检验地准确性和数据传递地及时性,更好地服务和指导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进厂原材料(指进厂石灰石、火山灰、粉煤灰、石膏和熟料等原材料)在皮带、船上、汽车及堆场等取制样.
3  主要内容
3.1取样方法
3.1.1船上采样原材料检测
船上采样时,在皮带上按每卸200吨一采样点取样,做到每个取样点所取样品数量相当,合计不少于12Kg;或在船仓3个层面,即1/6、1/2、5/6处,每个采样层面取6个点,6个点可在卸到所要求地层面皮带上取样,至少取3个点,取两次,或在船仓地层面上取,在对角线1~3点中间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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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取样   原材料   进厂   生产   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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