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中职-导游服务2017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导游讲解赛项技...

2017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导游服务赛项技术方案
一、赛项名称
(一)赛项名称:导游服务
(二)赛项组别:中职组
(三)归属产业:旅游服务、酒店服务、公共场馆讲解等产业。
二、竞赛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围绕我省“长江旅游发展的金腰带、湖北转型发展的旅游蓝”的战略定位,强力推进职业院校旅游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改革,推进导游技能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竞赛内容
导游服务赛项主要考察选手的导游专业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政策法规、湖北主要旅游产品、文学修养
、艺术特长、社交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储备情况、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处置突发情况能力等。具体分为以下三方面:
(一)导游讲解(60分)。选手围绕湖北省内的景区(点)、文化物产等讲解,讲解时间5分钟,自带背景影像资料(无音频),背景资料中不得泄露选手个人信息。
(二)知识问答(20分)。以口头问答形式考察选手的导游专业知识以及灵活应变能力,考查题目在指定题库中随机产生,题目类型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每名选手要完成15道题,每类5道,限时5分钟。
(三)才艺表演(20分)。展示选手适合导游服务岗位要求的艺术特长,选手可在歌舞、戏曲、器乐、单口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笑话)等与导游业务联系紧密的才艺中选择一项,表演时间3分钟,道具、音乐自备。
四、比赛方式
1.本赛项全部为个人赛。
2.导游讲解、知识问答两项同一选手按照抽签顺序一次完成,前面两项结束后,选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导游才艺表演。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日程安排。比赛按三天时间进行安排,具体为: 日期 上午 下午 备注
11月8日 报到 领队会议、裁判会议、抽签、选手熟悉比赛场地、开幕式、各代表队合影
11月9日 第一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比赛
11月10日 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闭幕式 (二)竞赛流程安排。
1.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为导游讲解和知识问答两个环节;第二阶段为才艺表演。
2.选手参加比赛的流程是:检录→抽签出场序号→候赛→比赛→退场。
六、竞赛试题
1.导游讲解辞,要求结合实际,自创自编。
2.知识问答题目,在竞赛题库中由选手随机抽取一套(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各5题为一套),题库在比赛前1个月发布。题库容量不少于100套、1500题。试题题目主要来源为2015年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包括《旅游法规新编》、《现场导游考试指南》、《导游实务与案例》、《导游基
础知识》四本。
七、竞赛规则
(一)组队
1.组队。以地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武汉市可组两支代表队,其余地市州各组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3名选手、1名领队、若干名指导教师组成,每支代表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
2.选手。选手为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旅游服务管理专业大类在籍学生(报名时,以身份证、学籍审批表为准),就读学校为所在代表队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二)比赛顺序确定
比赛顺序采用电子抽签办法确定,抽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组号(把选手分成若干组,同一代表队的两名选手抽签到不同的组别),选手报到当天在领队会议上抽取;第二次抽取出场号(检录后抽取)。
(三)赛场规则
1.大赛期间,各参赛队代表(领队、教练、选手)、裁判员、观摩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组委会核发的相应证件进入赛场,并遵守赛场相关规定。
2.在选手比赛时,赛场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安静,不能随意走动、喧哗、提示或出现对选手有影响的动作。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赛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在静音状态。
3.观摩人员需持有效证件(领队证、教练证、观摩证)进入指定观摩区。观摩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如果赛场人数过多,工作人员有权暂时停止该赛场的观摩。
八、竞赛环境
1.场地安排。整个场地由比赛区、评委区、观摩区、候赛区、检录区、设备控制区、选手休息区等7个区组成,分选手、观摩人员、服务人员、评委4个出入口。
2.设备配置。比赛场地配备大屏背景墙、面光灯、电脑及满足大赛要求的各种软件、数量足够的手持话筒、单立式话筒架、耳麦、空中鼠标、音响、智能记时器等设施设备。
九、技术规范
见附件1至附件3
十、成绩评定
(一)裁判组成
本赛项设总裁判长1人,全面负责裁判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加密裁判1人,负责组织大赛抽签及选手信息加密、解密工作;现场裁判6人,其中记时裁判1人,打分裁判5人。
(二)成绩产生方法
1.单项成绩。现场评委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选手该项目得分。
2.总成绩。选手的总成绩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才艺表演三个单项成绩之和。
3.名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现相同名次时,则依次比较导游讲解、才艺表演、知识问答项目的成绩。
原始成绩录入由登分统计组负责,成绩分析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三)成绩审核及发布
成绩审核及发布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十一、奖项确定
1.选手个人奖。本次奖项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其比例顺次为参赛人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奖次确定按名次先后确定。
2.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录播服务十二、赛项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特别强调:
(一)安全责任
1.各代表队要加强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安全教育,确定专人负责参赛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3:42: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36257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选手   导游   旅游   服务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