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

HJ1115
—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metal foundry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20-03-04发布                                  2020-03-04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4)
5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气和废水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4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重点管理) (53)
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简化管理) (57)
附录D(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重点管理) (58)
附录E(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简化管理) (7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金属铸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铸造协会、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03月0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03月0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水玻璃铸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金属铸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也适用于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审核确定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GB 28662、GB 28663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HJ 846;执行GB 31574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HJ 863.4;执行GB 21900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HJ 855;执行GB 13271 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HJ 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HJ 942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1900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3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4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
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21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4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HJ 85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
HJ 863.4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金属工业——再生金属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
HJ□□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金属铸造工业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3号)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4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6〕1087号)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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