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1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8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10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82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1230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三章和两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 根据我国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了电压等级为50kv的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的相关内容,使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由330kv扩大到500kv及以下。
  2 由于油浸电抗器在3320kv500kv系统中大量采用,故将油浸电抗器的相关内容纳入本规范内。
  3 充实了对高电压、大容量变压器和油浸电抗器的有关要求,例如:运输过程中安装冲击
记录仪,充气运输的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气体补充和压力监视;排氮、注油后的静置、热油循环等。
  4 根据各地的反映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参照了苏联的有关标准,将器身检查允许露空时间作了适当的修改,较以前的规定稍为灵活。
  5 根据国外引进设备的安装经验,并参照了国外的有关标准,补充了变压器、电抗器绝缘是否受潮的新的检测方法。
  6 其它有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善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8912
  第一章 总则
  第1.0.1 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及电流互感
器(以下简称互感器)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500KV及以下,频率为50Hz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消弧线圈的安装可按本规范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用途的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1.0.3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输过程中,当改变运输方式时,应及时检查设备受冲击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1.0.5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8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9 与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 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 变压器油罐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4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
  5 模板及施工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干净;
  6 具有足够的施工用场地,道路通畅。
  三、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门窗安装完毕;
  2 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
  3 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4 变压器、电抗器的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通畅,卵石铺设完毕;
  5 通风及消防装置安装完毕;
  6 受电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第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第1.0.11 所有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瓷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1.0.12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除基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第一节 装卸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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