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厂矿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设置与单位服务人数、服务功能相适应,设置分“门诊部"、“卫生所"、“保健站(医务室)"三种。其中: 1。服务人数超过1000及高等院校,应设置“门诊部”或“卫生所".
2.服务人数500至1000人,应设置“卫生所"或“保健站"。
3.服务人数500人以下,设置“保健站”(医务室)。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内设医疗机构名称中应含有设置单位名称,冠名为“×××门诊部”、“×××卫生所”、“×××保健站(医务室)”。
机构设置标准
一、综合门诊部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肠道传染病室为必设科室;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为选设科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心电图室、X光室、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管理科、医疗废弃物存放室。
(二)人员
1。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
2.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3。至少有5名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
4.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1.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
医疗保健器具 (四)设备
1.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B超、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卫生所
(一)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和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心电图室﹑信息管理科﹑消毒供应室(点)﹑医疗废弃物存放室.
(二)人员
1。至少有3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须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至少有2名执业护士;
3。至少有1名药剂专业人员;
4。至少有1名医技专业人员.
(三)房屋
1.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1。基本设备: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心电图仪、纱布罐血糖仪、方盘、氧气瓶(袋)、药品柜、电冰箱、血常规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氧气瓶。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三、保健站(医务室)
(一)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全科医疗室、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心电图室、信息管理科、消毒供应室、医疗废弃物存放点。
(二)人员
1.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医务室1名);
2.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
(三)房屋
1.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1.基本设备: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心电图仪、急救箱出诊箱、高压灭菌器、紫外线灯、外伤包扎器具、担架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