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十大安全措施
1.按要求安全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3.塔式起重机和其他起重设备必须具有完整的极限安全装置,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电线和线路的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保护。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各种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在建工程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拖鞋生产设备
夜间加班工人的面部和通道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允许穿硬底和钉子易滑动的鞋。
10.施工现场的悬崖、应在陡坡等危险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安全通道要畅通整洁。
特别提示:施工队长必须提前一天申报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隐瞒不报、漏报、进场多日才报,一经现场核对,每漏报1人500~1000元,必须能加三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人证和一,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希望支持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