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十项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十大安全措施
1.按要求安全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3.塔式起重机和其他起重设备必须具有完整的极限安全装置,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电线和线路的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保护。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各种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在建工程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拖鞋生产设备
夜间加班工人的面部和通道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允许穿硬底和钉子易滑动的鞋。
10.施工现场的悬崖、应在陡坡等危险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安全通道要畅通整洁。
特别提示:施工队长必须提前一天申报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隐瞒不报、漏报、进场多日才报,一经现场核对,每漏报1人500~1000元,必须能加三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人证和一,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希望支持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0:1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35263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施工现场   通道   作业   不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