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岩矿心的采取与整理
①.设计中要求取心的岩层,全孔平均采取率:乙级≥70%,甲级≥75% ②.矿体顶末、底初围岩3~5米内岩心采取率:乙级≥80%,甲级≥85%
2.矿心采取率:
①.设计中厚度大于最小可采厚度的矿层,分层采取率:乙级≥80%,甲级≥85%
②.设计中矿层按规定孔段计算的采取率,全部孔段:乙级≥80%,甲级≥85%
3.岩矿心整理:
从钻孔取出的岩矿心应及时清洗干净,按次序装箱,在岩心上用红油漆统一编号、用签字笔填写岩心牌,每排岩心间要加隔板,岩心箱要编号并妥善保管。做到岩矿心整洁、次序真
实、准确、保管妥善,岩矿心、岩心箱标志齐全可靠。
二.钻孔弯曲度
1.钻孔顶角的最大允许弯曲度:
测定孔深 | m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允许顶角差(°) | 直孔 | 2 | 4 | 6 | 8 | 10 | 12 |
斜孔 | 3 | 6 | 9 | 12 | 15 | 18 |
| | | | | | | |
钻孔方位角的允许偏移度,由地质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直孔每钻进100m、斜孔每钻进50m要用测斜仪测量一次顶角和方位角,开孔前应加密1~2个测点。下套管前、换径后、见主矿层、出矿点(矿厚>10~15 m时)、标志层、终孔时均要测量,特殊矿段按地质要求进行测定。
3.每个测点的测量数据要准确,测斜仪器必须完好、可用。孔深、顶角、方位角三个测量参数要齐全、对应,测斜记录清楚。终孔后必须要测顶角、方位角数据。
三.校正孔深
1.应校正孔深次数:
每钻进100米或遇断层、设计的见主矿层前后或重要标志层、换径、下套管前、终孔后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均应校正孔深。
2.误差校正:
孔深校正最大允许误差为1/1000,孔深误差<1/1000时不修正报表,孔深误差>1/1000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修正报表平差以消除误差。孔深经修正后即为达到要求。
3.孔深校正时要用钢尺丈量钻孔内全部钻杆、钻具长度。
4.每个测点的数据要准确、齐全、记录清楚。
四.简易水文观测
1.一般在起钻后、下钻前(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分钟)测量孔内水位。如停钻时间较长应继续观测。24小时以内,每4小时观测一次,超过24小时每8小时观测一次。
2.应测水文次数:
每回次均应观测并记录。总测次数不低于应测次数的80%,且测点分布均匀。记录钻进中遇到的异常现象出现的深度。
3.钻进中遇到钻孔涌水,一般应停钻,在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共同测量钻孔涌水的水头高度、涌水量、水温;如遇漏水、溶洞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其孔深。
4.绳索取心钻进可在钻杆内测定孔内水位,并应用万用表准确测量。
5.采用泥浆钻进的钻孔,不观测孔内水位的变化;若是干孔,不做水文观测,但要统计冲洗液消耗量。
6.根据地质设计要求,需要选择部分钻孔观测其终孔静止水位。
五.钻孔封闭与检验
1.设计要求必须封闭部分孔段的钻孔,封闭的孔段要按设计保证质量,采用标号425及以上且未过期的水泥。
2.孔口标志情况:孔口中心设立规格为10×10×40cm的水泥桩,水泥桩周用砼浇铸基座并与桩顶面平齐,在桩中心刻上“+”字,在基座的适当位置刻上钻孔号。
3.封孔记录完整程度:封孔记录准确、齐全、可靠。
4.封孔质量检查:地质、探矿技术人员要对封孔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可抽取部分钻孔对其封孔桩进行取出检查:灌浆24h后能取出>10cm的柱状岩心方为 。
六.原始报表
1.填报情况:记录员负责用签字笔在现场记录原始班报表。填报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整洁、详细、全面真实反映了生产情况。
2.保管情况:报表齐全、终孔后汇订成册归档(交探矿技术人员)。
七.终孔验收
钻孔终孔后,钻孔质量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地质组长、本钻孔地质编录人员、探矿技术人员组成)共同对钻孔质量进行全面验收、评级,填写钻孔质量验
收报告,并由钻孔质量验收小组成员分别签字后归档。
钻孔质量指标和等级标准表
项目 | 质量指标内容 | 等 级 标 准 |
Ⅰ级甲孔 | Ⅰ级乙孔 | Ⅱ级孔 | 报废孔 |
1 | 岩矿心的采取与整理 | 岩心采取率 | 1.设计中要求取心的岩层,全孔平均采取率 | ≥75% | ≥70% | ≥65%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孔: 1.因钻探施工原因没有达到设计目的和地质要求。 2.因地质设计原因或其它原因,没有达到设计目的和地质要求。 3.因原始资料紊乱,数据不可靠,使地质资料无法使用。 |
2.矿体顶末、底初围岩3~5米内岩心采取率 | ≥85% | ≥80% | ≥75% |
矿心采取率 | 矿层 | ≥85% (设计及实际回次进尺应≤最大可采厚度,连续5~8m采取率<85%而≥80%时降为Ⅰ级乙孔;<80%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 全矿层≥80% 不得连续5m的采取率<80%而>75%,否则降级。 ①矿体或含矿层厚度≤3m时孔深每50m允许一层<75%但>70%。 ②矿体或含矿层厚度>3m≤10m时孔深每100m允许一层<80%但≥75%。 ③矿体或含矿层厚度〉10m时全孔各分层≥80%。 ④终孔孔深≥50m但不足100m时按100m考核。 | 不得出现0取芯; 不得连续5m的采取率<75%,否则降级。 未达到 Ⅰ级乙孔标准而又不属于废孔的。 |
岩矿心整理 | 岩、矿心整理与保管程度;岩矿心、岩心箱的标识 | 岩矿心整洁、次序真实、准确、保管妥善,岩矿心、岩心箱标识齐全可靠。 | 达到Ⅰ级甲孔要求。 |
2 | 钻孔弯曲度 | 1.顶角最大允许弯曲度 | 孔深顶角值差范围(°) | 岩心箱 略低于Ⅰ级甲孔标准要求。 |
测点孔深 | 100 | 200 | 300 |
直孔 | 2 | 4 | 6 |
斜孔 | 3 | 6 | 9 |
2.应测次数 3.钻孔方位角的偏移程度 | 直孔每钻进100m,斜孔每钻进50m、下套管前、换径后、见主矿层、出矿点(矿厚>10~15 m时)、标志层、终孔时均要测量顶角和方位角。钻孔方位角的最大偏移程度,根据钻孔深度和矿床类型由地质、探矿人员具体商定。 | 必须有终孔顶角方位角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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