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

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引用标准1
第三章基本要求2
第四章导地线3
第五章杆塔与基础5
第六章绝缘子6
第七章金具7
第八章接地装置7
 
第九章附属设施8
 
第十章大型检修和事故抢修8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编制说明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安全与质量,实现检修作业规范化,在总结我国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基层运行维护单位意见后,编制了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并结合基层运行维护单位的现场检修经验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导地线、杆塔(含基础)、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和附属设施的检修,也包含了大型检修以及事故抢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及±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采用。
 五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运行维护单位可依据本规范编制实施细则或现场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引用标准
第六条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337-1985预绞丝
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SDJ226-1987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 
SDJ276-1990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 
DL409-1991《安全工作规定》
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金属化膜国家电网公司《110接地线夹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预防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11066出水服务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估分析报告》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一般要求
(1)设备检修,是架空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维护、检修单位必须加强设备检修的管理,认真做好检修工作,使输电设备处于健康状态。
(2)设备检修,包括“检查、修理”两项内容。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根据运行巡视、检测和在线监测等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各类异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及时安排线路设备的计划停电检修或带电检修,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3)设备检修,应尽可能采用带电作业的方式,以减少设备停电检修的次数,提高输电设备的可用率。
(4)设备检修,应优先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第八条检修准备工作
(1)设备的各项检修均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各检修项目,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
的作业指导书,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程序等。对大型、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本次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经本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对较复杂的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作好记录。
(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现状,作业环境、危险点及交叉跨越等,根据现场勘察结果。
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
(1)停电检修工作中,若遇雷、雨或风力超过6级等恶劣天气时,一般不宜继续进行。
(2)带电作业应按照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在良好天气下进行。作业中遇有雷电活动或空气湿度大于80%时,应暂停进行。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3)从事本次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了解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以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
(4)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杆塔上作业,作业人员一般应采取穿着静电防护服等防静电感应措施。必要时,220kV线路带电杆塔上作业也可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5)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前,作业人员必须挂好个人保安线(即携带式单相接地线)后,才能进入导线工作。
(6)根据不同的检修项目,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设备、材料、工器具。
 
第四章导地线
第十条一般要求:
(1)导地线的连接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施工前应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地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2)导地线修补、切断重接后,新部件的强度和参数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1)导地线切断重接工作应事先取连接试件做机电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在检修施工中应用。
2)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接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0%。钳接管连接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地线连接握着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3)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4)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电极糊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4)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漆雾净化器进行导地线更换或调整弧垂时,应进行应力计算,并根据导地线型号、牵引张力正确选用工器具和设备。
(6)导地线弧垂调整后,应满足DL/T741-2001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
(1)打开线夹检查:
1)线路发生雷害、污闪、导地线覆冰、导地线舞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对异常区段内的导地线线夹(悬垂线夹、并沟线夹、T型线夹、间隔棒等)进行重点检查;
2)线路长期输送大负荷时,应适时打开线夹抽查;
3)线路运行年限较长或高差较大者,应根据运行情况打开线夹检查(重点抽查)。
(2)导线打磨处理线伤:
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
1)铝、铝合金绞线单丝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2)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3)单丝缠绕处理导地线损伤:
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导地线缠绕材料应与被修理导地线的材质相适应,缠绕紧密,并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距损伤部位边缘单边长度不得小于50mm
(4)补修预绞丝处理导线损伤:
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并符合GB2337-1985的规定。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5)补修管修补导地线损伤:
1)将损伤处的线股恢复原绞制状态。
2)补修管应完全覆盖损伤部位,其中心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两端应超出损伤部位边缘20mm以上。
3)补修管可采用液压或爆压。其操作必须符合SDJ226-1987SDJ276-1990的规定。
(6)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切断重接:
1)导线损伤的截面积超过采用补修管补修范围的规定时。
2)连续损伤的截面积没有超过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的补修范围。
3)金钩、破股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导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8)采用钳接或液压连接导线时,应使用导电脂。
第十二条验收
导地线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GB2337-1985DL/T741-2001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五章杆塔与基础
 
第十三条一般要求
(1)更换、补加的杆塔部件不得低于设计值;
(2)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GBJ233-1990第六章要求;
(3)检修后杆塔的防盗、防松措施不得低于原标准。
(4)基础修补后,其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值。
第四十条项目
(1)混凝土电杆裂纹处理: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打套筒(抽水灌混凝土)、加装抱箍等补强、加固措施或更换处理。
(2)混凝土电杆倾斜处理:
1)倾斜电杆在扶正处理前必须打好临时拉线;
2)自立式电杆的倾斜扶正必须将根部开挖后方可处理;
3)倾斜扶正应采用紧线器具进行微调,严禁采用人(机械)拉大绳的方法。
(3)杆塔防腐处理 
1)杆塔防腐通常采用涂刷防腐漆的办法,电杆钢圈接头的防腐也可采用环氧树脂、水泥包覆的方法处理;
2)采用涂刷防腐漆,应严格按照“除锈、底漆、面漆”的工艺程序。
(4)补加、更换塔材
1)新更换或补装的铁塔零部件,其螺栓紧固应达到规定的扭矩;
2)铁塔构件变形未超过规定限度时,可采取冷矫正方法矫正;
3)更换铁塔主材前,应制定施工技术方案。
(5)拉线检修
拉线检修一般为:调整、补修、更换。
1)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拉线。
2)拉线断股未超过修补范围时应采取缠绕方法补修。
3)杆塔拉线更换时必须事先打好可靠临时拉线、严禁利用临时拉线、非标准拉线代替永久拉线。
4)更换后拉线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并采取防盗措施。
6)基础检修
1)装配式基础、洪水冲刷严重的基础需要加固(或防腐)时,应事先打好杆塔临时拉线。
2)修补、补强基础时,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基础腿中同时使用。
第十五条验收
杆塔与基础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233-1990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和DL/T741-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六章绝缘子
 
第十六条一般要求
(1)更换绝缘子片(串)时应复核导线荷载,并据此选用工器具。水垢过滤器
(2)带电检测瓷质绝缘子时,发现劣化绝缘子片数超过规程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3)直线杆塔的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偏移的处理,应参照DL/T741-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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