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本市组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业交易
文章属性
插卡音箱方案∙【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辐射取暖器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本市组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数卡器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全国农交会”)定于2020年11月27—30日(24—26日布展)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20〕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就组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届农交会上海参加展区面积预计约500平方米。密钥索引
2. 各区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单位应全力支持农交会市场化改革,动员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展。要重点组织品牌企业、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化、农产品电商企业参展,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为主,鼓励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独立参展,形成全方位宣传推介参展企业和品牌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3. 请于9月25日(星期五)前将参展企业信息表汇总反馈至上海农业展览馆,联系人杨静
研。
附件:1.《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监控门禁 2.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企业信息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