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客会积分计划
一、积分总述
深圳万客会“精彩生活传递你我他积分计划”,简称“精彩积分”是深圳万客会为全体深圳会员量身定制的一套积分奖励制度。精彩积分计划以每3个月为一个积分期,在每个积分期内,深圳万客会将推出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积分活动,会员参加相应活动即可获取不同额度的精彩积分,并在积分期结束后依据规则兑付丰盛的现金(实物)与精神双重奖励。 深圳万客会精彩积分计划 第9期 简明看板 |
实施对象 | 深圳万客会全体会员 |
实施期限 | 2011年7月1日-201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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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客会精彩积分说明
1.各期积分规则有所差异,第9期积分计划仅针对本期积分活动有效,第1-8期积分计划之规则不带入下期实施;
2.积分不可转让,积分永久有效,万客会会员可在全年任意时间登录网上会员积分查询系统,查询积分并就已审核积分提交网上兑付申请;
3.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保留对整个积分活动及相关宣传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4.如对“精彩积分计划”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深圳万客会客服热线,电话4008000002。
二、获得积分途径
1、常规积分
积分项目 | 积分标准 | 积分说明 |
活动参与 | 2分/次起 | 参见第8期精彩积分期内万客会组织各种活动之活动通知 |
杂志投稿 | 10分/稿 | 有效投稿,获得刊发后稿费另计 |
友情参与 | 50分/次起 | 为万客会提供帮助,如期刊友情编辑、活动嘉宾主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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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积分
积分项目 | 积分标准 | 积分说明 |
激活个人帐号 | 2分/人 | 上访【深圳万科网站】,激活会员专有服务帐号 |
论坛发贴 | 1分/5贴 | 凭网上社区帐号登录论坛并有效发贴 |
论坛回帖 | 1分/10贴 | 凭网上社区帐号登录论坛并有效回贴 |
升级精华贴 | 2分/贴 | 有效发贴并被版主升级为精华贴 |
其它网上积分 | - | 参见区域通用第8期欢笑积分期内万客会组织各种活动之活动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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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积分补充说明:每积分期内,网上积分100分封顶(例如1-3月会员获取网上积分总额不超过100分)。
积分项目 | 积分标准 | 积分说明 |
推荐 他人 购房积分 | 蓝卡会员 5分/1万元 金卡会员、铂金卡会员 10分/1万元 每套房产生的积分5000第n个空间分封顶 | 1.成功推荐亲友购房,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具体参见表后重要提示相关内容) 2.积分核算标准按会员推荐亲友购房实际成交价款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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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蓝卡的积分仅用于升级,金卡和铂金卡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礼品或现金,1分=1元。
⏹推荐亲友购房,您除了进行必要的介绍、推荐,还须完成一些简单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方可被确认为有效,包括:
冒进信号第一步 | 首次来访申明推荐关系并签署推荐证明 | 您及您所推荐之亲友须在首次来访万科项目时须主动向销售接待人员说明推荐关系,如果您推荐之亲友是首次到访该项目,并拓印您本人的会员卡或身份证,则可签署《会员推荐证明》(事后补签无效) |
脱墨纸第二步 | 签订《认购书》时确认推荐事实 | 您所推荐之亲友在与万科签署《认购书》时须在认购书确认推荐事实并在认购书指定地方填写推荐人相关信息 |
第三步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回款到账 | 您推荐之亲友在签订合同且回款到账后该积分生效 |
第四步 | 接受万客会工作人员的电话核查 | 为确认推荐的有效性,万客会将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期间请注意保证您在万客会登记之各种电话号码准确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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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购房积分补充说明:
1.本积分计划所指“购房”行为,均指武汉万客会会员个体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从武汉万科购买在售住宅和商铺(不含车位),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二手房交易);
2.金卡会员自购(含直系亲属购买)深圳万科房产享受会员权益优惠(点击“会员权益”查看详细内容),不再参加欢笑积分计划核算积分;
3.除特别说明外,“欢笑积分计划”之积分和优惠不与其它各种优惠同时享受(如大客户单位、团购等优惠);
4.蓝卡会员身份生效30个正常日后方可参加推荐购房积分活动;
5.购房实际成交价款核算积分时,万位取整,千位及以下房款统一舍弃(如358888元取整后为35万);
6.推荐入会与推荐购房的行为须在特定流程下办理方可确认为有效,请在参与此类积分活动前详细阅读本手册相关说明。如仍有不明,欢迎随时电话咨询************武汉万客会工作人员。
◆本积分计划所指“购房”行为,均指深圳万客会会员个体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从深圳万科购买在售住宅(不含车位和商铺),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二手房交易);
◆金卡会员自购(含直系亲属购买)深圳万科房产享受会员权益优惠(点击“会员权益刷式密封”查看详细内容),不再参加精彩积分计划核算积分;
◆除特别说明外,“精彩积分计划”之积分和优惠不与其它各种优惠同时享受(如大客户单位、团购等优惠);
◆蓝卡会员身份生效30个正常日后方可参加推荐购房积分活动;
◆购房实际成交价款核算积分时,万位取整,千位及以下房款统一舍弃(如358888元取整后为35万);
◆推荐入会与推荐购房的行为须在特定流程下办理方可确认为有效,请在参与此类积分活动前详细阅读本手册相关说明。如仍有不明,欢迎随时致电深圳万客会客服热线4008000002进行咨询。
三、积分用途
每个积分期或是各种节日会推出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积分活动,如积分兑换礼品,积分,参与游戏等等,使用积分参与活动的会员有机会博得万客会超值大奖。详情请关注各
积分期活动规则。
深圳万客会共拥有四种万科杂志:《邻居》、《VECO万客会》、《万科家书》、《V+生活站》。 《万科家书》与《V+生活站》是可在线电子阅览的杂志,而《邻居》和《VECO万客会》是会员可以使用积分在线订阅的杂志。
随着积分不断积累,深圳万客会全体会员均可按照"1分=1元人民币(含税)"的兑换标准,将积分兑换为现金奖励,具体兑付方式参见下表:
步骤 | 时间 | 操作方法 |
步骤1 | 全年任意时间 | 在线查询活跃积分(已申请未兑付积分)额度 |
当活跃积分额度…… |
活跃积分>=100 | 活跃积分< 100 |
步骤2 | 全年任意时间 | 启动网上兑付申请流程,向万客会提供会员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兑付积分”按钮) | 未达起兑分值,积分将保留在数据库中与后期积分持续累加,直至达起兑分值 |
步骤3 | 每年4次,1月25日、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 | 深圳万客会统一进行银行卡转帐 | 用于参加网上活动,直至累积积分额度大于100分,才可进行兑付,兑付方式见活跃积分>=100分的步骤。 |
步骤4 | 转帐完成后3天内 | 会员在登记银行卡中查收积分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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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兑换现金补充说明:
推荐购房积分初次录入为未审核状态,万客会将在每月1-5日对未审核的推荐购房积分进行审核,审核的标准为被推荐人是否全款付清(按揭付款则以放款为准);
积分奖励起兑分值为100分,未达起兑分值前,万客会不办理兑付手续,未达起兑分值积分可与未来所获积分进行累加(1-7期积分不具有延续性,积分期结束后自动清零);
深圳万客会每年进行4次积分集中核算与兑付工作,其中,积分核算工作安排在1-5日;积分兑付转帐工作安排在兑付分别为1月25日、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逾期自动顺延下次付款日。预计转账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遇节假日顺延;
如您要在以上4次转帐时间中的任意一次进行积分兑付,须最晚在该兑付月20日前提交兑付申请(例如您希望在10月25日的集中转帐时间兑付自己的现有活跃积分,则须最晚于10月20日前在线提交兑付申请);超过20日提交的,将顺延至下一个兑付月兑付(例如您的兑付申请在10月21日提交,则兑付将于下一年1月25日集中转账);
深圳万客会积分兑付的主要方式为银行卡现金转帐,深圳万客会推荐会员使用招商银行卡
兑付积分,如因特殊情况必需使用其它银行卡,则根据开户地不同,将产生2-10元的转帐手续费,该部分费用由获得积分奖励的会员承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万客会积分应为营业税中的个人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需要按照“服务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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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会员在兑付万客会欢笑积分时统一参照“劳务报酬所得”“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税种由税务机关确定,推荐他人购房、网上发帖等均存在“劳务”成分)由报酬支付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详情)。
会员在兑付万客会欢笑积分时需缴纳税款=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注:按照税法规定,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即按照当季度累计提交积分额度扣除相应税金。
营业税及附加计税方式:
★总积分款<100元,营业税及附加为0;
★总积分款>=100元,营业税及附加=积分×5.775%
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不超过800元,免个人所得税: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800元但不足4000元时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800)×20%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4000元小于25000元时
通用积分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1-20%)×20%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25000元小于62500元时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0.8×0.3-2000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62500元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0.8×0.4-7000
注:关于所得税代扣事宜,如您有任何不明,欢迎致电深圳万客会4008000002进行查询,或致电12366咨询(纳税)。
如对深圳万客会精彩积分兑付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深圳万客会,电话:4008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