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炮制标准操作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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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炮制标准操作规程
起 草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GMP办
颁发数量
6
生效日期
分发单位
生产
目 的:规范中药材炮制操作,确保中药材质量。
范 围:中药材炮制操作
责 任:生产部、提取车间、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QA监控员。
内 容:
1.中药材炮制系指将中药材通过净制、切制或炮炙操作,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炮制药材用水为饮用水、用醋为米醋、用酒为黄酒、用盐为食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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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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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在切制、炮炙、调配或制剂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通过拣选、筛选、风选、洗、漂、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和捣等方法将杂质和非药用部位除去和分离,使药材达到炮制质量标准要求.
1。2 切制
缝纫网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软硬程度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规格。其厚薄大小通常为:
片 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长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
丝 皮类药材宽2—3mm,叶类药材丝宽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1.3 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3.1 清炒
1.3。1。1炒黄(包括炒爆):取净药材置加热容器内,用文火或中火炒至表面呈黄,或较原加深或发泡鼓起,或种皮爆裂,并透出固有气味,取出,放凉。
1。3.1.2 炒焦 取净药材置加热容器内,用中火或武火加热,不断翻动,炒至药物表面成焦黄或焦褐并具有焦香气味时,取出,放凉。
1。3。1.3炒炭 取净药材置加热容器内用武火或中火加热,不断翻动,炒至表面焦黑内部焦黄或焦褐。
1.3。2 加固体辅料炒
1.3.2.1麸炒 取麦麸置加热容器内,加热至冒烟时,放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米黄或深褐时取出,筛去麦麸,放凉.(蜜麸制法:蜂蜜置加热容器内加1/3饮用水,加热至沸,过滤得稀蜜液。干燥麦麸过筛置加热容器内翻炒至有热感淋入蜜液,翻拌并搨开蜜团,炒至麸不粘手、味香、麸黄亮,取出,过筛冷却备用.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麦麸用蜂蜜20kg).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 净药材用麸皮10—15kg.
1.3。2。2 米炒 取米置加热容器内,加热至冒烟时,投入净药材,共同拌炒,炒至米呈黄或焦褐,药物挂火,取出,筛取米,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米约20kg.
1.3.2.3 土炒 将细土粉置加热容器内,武火加热至灵活状态,随即投入药材拌炒至药材表面均匀挂上一层土粉,并透出土香气,取出筛去土,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灶心土25-30kg.
1.3。2.4 砂烫 取净河砂置加热容器内,用武火加热滑利、翻动灵活时,投入药材,不断翻动,至质地酥脆或鼓起,外表呈黄或较原加深时取出,筛去砂放凉或趁热投入醋中略
浸,取出干燥即得。(制砂方法:制普通砂,一般选用颗粒均匀的洁净河砂,先筛去粗砂及杂质,再置锅内用武火加热翻炒,以除净其中夹杂的有机物及水分等.取出晾干,备用.制油砂,取筛去筛去粗砂和细砂的中粗河砂,用清水洗净泥土,干燥后置锅内加热,加入1%-2%的食用植物油拌炒至油尽烟散,砂的泽均匀加深时取出,放凉备用)。除另有规定外,砂的用量以能掩盖所加药材为度。
1。3.2.5蛤粉炒 取研细过筛后的蛤粉至加热容器内,中火加热至灵活状态,投入药材,不断翻动,至鼓起,内部疏松时,取出,筛去蛤粉,放凉即得。除另有规定除外,每100kg 净药材,用蛤粉30—50kg.
1.3。2.6 滑石粉炒 取滑石粉置加热容器内,炒至灵活状态投入净药材,不断翻动,至质地松泡酥脆,颜加深时取出,筛去滑石粉,放凉即得。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滑石粉40-50kg.
1.3.3 加液体辅料炒
1.3.3.1酒炙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闷透,置加热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黄酒10-20kg。
1.3.3。2 醋炙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闷透,置加热容器内,炒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米醋20—30kg, 最多不超过50kg.
1。3。3.3盐炙 取净药材,加食盐水拌匀,闷透,置加热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食盐2—3kg.
1.3.3.4 姜炙 取净药材,加姜汁拌匀置加热容器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尽,或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姜汁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如用干姜,捣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取汁)。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生姜10kg或干姜3kg.
1.3。3.5蜜炙 取净药材,加适量开水稀释的炼蜜拌匀,闷透,置加热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炼蜜25kg左右。
1.3.3.6油炙 取净药材,加一定量食用油脂拌匀,置加热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油以拌匀药材为宜.
1。3。4 煅
1.3.4。1 明煅 取净药材,砸成小块,置无烟的炉火上或置适宜的容器内,煅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碾碎。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物,不要求煅红,但须使结晶水蒸发尽,或全部形成蜂窝状的块状固体.
鱼笼1.3。4。2 煅淬 将净药材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除另有规定外,所用的淬液种类和用量由各个药物的性质和目的要求而定。
1.3.4。3 扣锅煅法(密闭煅法) 取净药材置于锅中,上盖一叫小的锅,两锅结合处用盐泥封严,盖锅上压一重物,待泥稍干后,加热煅烧至透为度(全部炭化)。亦有在两锅盐泥封闭处留一小孔,用筷子塞住,在炉火上煅烧,时时观察小孔处的烟雾,煅至基本无烟时,离火,取出药物。
1。3.5 蒸 取净药材,照各该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清蒸除外),置适宜的容器内,加热蒸透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干燥.
1.3.5。1酒蒸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种子类用黄酒20kg,根及根茎类用黄酒30kg.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49: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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