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2.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中,经常遇到多个用户发布同一件知识产权交易信息,比如发布专利号相同的多件知识产权交易信息,一般而言,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中的专利id信息是根据专利号和用户确定,同一个用户发布的同一个专利号的专利id信息是相同的,不同用户发布的同一个专利号的专利id信息不相同,其他信息可能都存在一定区别,比如专利名称、专利价格等,因此,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往往会同时展示众多专利号相同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需求方通过录入关键词等方式在平台上进行搜索和人工筛选,需要浏览众多专利号相同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并从中一一寻合适的供给方的。
3.然而,由于知识产权交易数据量庞大,导致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展示混乱,不仅大大增加了平台管理难度,而且不便于需求方查看信息,需要需求方进行大量的浏览和人工筛选工作,交易效率低,用户体验感差。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可以解决现有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展示混乱,平台管理难度大,不方便于需求方查看,交易效率低,且用户体验感差的问题。
5.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接收供给端发送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携带有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和供给方标识信息;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包括数据标识信息;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均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若是,则驳回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或者忽略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或者采用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所述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更新处理;若否,则判断所述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是,则将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存在的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重置为第二级展示,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若否,则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若是,则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二级展示,并将所
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若否,则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6.本技术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以及供给方标识信息,结合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以及供给方权限认证情况,确定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唯一展示状态;本技术从数据层面上可保证每个供给方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便于供给方后期管理其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以及保证平台对需求方展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不仅便于需求方查看信息,有利于其更直观、快速地查看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发布人信息,提高交易匹配效率,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平台运营者对重复数据的管理过程,同时,还有助于鼓励供给方积极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
[0007] 附图说明
[0008]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09]
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应用环境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一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二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三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四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五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六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七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9是本技术实施例八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九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图11是本技术实施例十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技术。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技术的描述。
[0011]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应用环境图,如图1所示,在该应用环境中,包括计算机设备130,与所述计算机设备通信的供给端110、需求端
120及专利数据库140。
[0012]
计算机设备130可以是独立的物理服务器或终端,也可以是多个物理服务器构成的服务器集,可以是提供云服务器、云数据库、云存储和cdn等基础云计算服务的云服务器。
[0013]
供给端110和需求端120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智能音箱、智能手表等,但并不局限于此。供给端110和需求端120仅为在应用场景下的角不同,本身并无实质差别。
[0014]
计算机设备130与供给端110、需求端120及专利数据库140之间通过网络连接,该网络可以是有线、无线网络的局域网,或如 cdma(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码分多址)、gprs(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通用分组无线服务技术)、cdpd(cellular digital packet data,蜂窝数字式分组数据交换网络)等网络制式的无线广域网进行通信连接,具体不做限制。
[0015]
为了说明本技术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0016]
如图2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一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图,该方法主要以应用于如图1中所示的计算机设备130上,具体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202,接收供给端发送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携带有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和供给方标识信息;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包括数据标识信息。
[0017]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供给方标识信息是指能够证明供给方身份的凭证,比如一对用户名和密码、条形码、磁条、ic芯片、指纹、虹膜、声音等都是比较常见的身份标识方式。
[0018]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数据标识信息可以是一种编号,比如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为专利时,对应的数据标识信息为其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即专利号,相应地,如该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为商标时,对应的数据标识信息为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编号,一般进行商标注册之后就会产生,一个商标只有一个商标注册号,注册成功后,是商标身份的一个统一编号。
[0019]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供给方通过供给端上传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其中,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上传方式可以是通过表单单个录入数据的方式、或者通过上传表格数据再以软件解析表格的方式、或者通过在知识产权查询检索平台搜索目标数据进行上传的方式、或者通过上传官方文件的方式等。
[0020]
步骤s204,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均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若是,则执行步骤s206;若否,则执行步骤s208。
[0021]
步骤s206,驳回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或者忽略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或者采用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所述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更新处理。
[0022]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由于供给方常用上传表格数据的方式进行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上传,无法及时获知表格数据中存在的重复数据或者以往已上传过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数据,将导致同一供给方出现上传大量的重复数据问题,因此本技术通过预先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及
供给方标识信息均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当判断为存在与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均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时,向供给方反馈重复数据的同时,将该重复数据进行驳回处理、或者忽略处理、或者利用新增数据替换已有数据,以从数据层面上保证每个供给方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便于供给方后期管理其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0023]
步骤s208,判断所述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是,则执行步骤s210,若否,则执行步骤s212。
[0024]
步骤s210,将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存在的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重置为第二级展示,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
[0025]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可能已存在不同供给方上传的且与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相同,且展示状态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供给方进行权限认证,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的供给方相当于特权供给方,否则为普通供给方。通过对特权供给方与普通供给方发布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不同展示标记,当供给方为特权供给方时,将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存在的与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重置为第二级展示,并将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且将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对应到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
[0026]
步骤s212,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若是,则执行步骤s214;若否,则执行步骤s216。
[0027]
步骤s214,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二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
[0028]
步骤s216,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
[0029]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当供给方为普通供给方时,对于其所上传的待处理知识产权数据的展示状态直接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相同数据进行确定,而不对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的已有数据的展示状态进行任何改变。具体地,当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存在与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相同数据时,则将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二级展示,若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不存在与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相同数据时,则将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
[0030]
步骤s218,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0031]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需求方通过需求端发送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可以是需求方通过需求端进入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页面时触发,也可以是需求方通过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页面上点击或者录入相关信息进行触发。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仅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
权交易数据,由于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唯一,因此向需求方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唯一,便于其更直观、快速地查看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发布人信息。
[0032]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通过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以及供给方标识信息,结合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以及供给方权限认证情况,确定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唯一展示状态;一方面,从数据层面上可保证每个供给方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便于供给方后期管理其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以及保证平台对需求方展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不仅便于需求方查看信息,有利于其更直观、快速地查看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发布人信息,提高交易匹配效率,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平台运营者对重复数据的管理过程;另一方面,通过对特权供给方与普通供给方发布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进行展示标记,不仅为平台运营者收取特权费提供可能,还可通过开放给普通供给方的权限,鼓励普通供给方积极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
[0033]
如图3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二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34]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2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在所述步骤s218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302,接收需求端针对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发送的供给方获取请求;所述供给方获取请求携带有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
[0035]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供给方获取请求为需求方根据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输入的,比如通过在需求端上提供信息录入栏以供需求方录入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相关查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编号、名称、关键词等信息,进而在需求端上展示与查询信息相关的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通过需求方点击该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来触发供给方获取请求的发送。
[0036]
步骤s304,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
[0037]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由于同一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会出现多个不同供给方上传的情况,不同供给方上传的同一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均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但仅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唯一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展示在需求端上。而同一知识产权交易数据除了基础信息如申请人名称、发明类型、法律状态、申请日信息、授权日信息、官费信息包括已缴纳和应缴纳的官费信息等外,还涉及专属信息如供给方标识信息、发布时间信息、供给方的、交易价格等,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存储的各个相同数据之间对应的专属信息必不同。因此,展示在需求端上的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往往仅展示基础信息,而对于专属信息可以基于该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一步获取与该数据对应的各个供给方标识信息,以再进一步获取各个供给方。
[0038]
步骤s306,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
[0039]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需求端上仅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唯一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便于需求方快速筛选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的同时,其基于该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可进一步获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相同数据的所有专属信息,即获得该相同数据对应的所有供给方并展示在需求端上,更直观地供需求方查看,减少需求方浏览众多凌乱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且一一筛选合适的供给方的的繁琐工作,提高交易效率。
[0040]
如图4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三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41]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3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在所述步骤s304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402,判断所述需求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需求方权限认证;若是,则执行所述步骤s304;若否,则进入步骤s404中。
[0042]
步骤s404,向需求端推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信息。
[0043]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对需求方进行权限认证,通过权限认证的需求方为特权需求方,否则为普通需求方。对于特权需求方,可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进行服务,如为其诊断待交易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真实性以及供给方的信誉度等,有利于降低需求方的交易风险。
[0044]
在本技术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只有当需求方标识信息通过需求方权限认证时,才将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否则反馈需求方无权限或者弹出针对该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获取请求的付费通知,当付费通过后才将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
[0045]
如图5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四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46]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3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在所述步骤s306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502,判断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否,则执行所述步骤s306;若是,则进入步骤s504。
[0047]
步骤s504,向需求端推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信息。
[0048]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对待交易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进行权限认证,若该供给方通过权限认证,则其为特权供给方,可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代为其及时与需求方进行信息沟通,促进交易效率。
[0049]
如图6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五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50]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5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所述供给方获取请求还携带有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存储id信息;将所述步骤s304,替换为:步骤s602,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数据存储id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
[0051]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每个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都会对应生成一个唯一的数据存储id信息,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自带的,通过该数据存储id信息可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快速查询到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
[0052]
在所述步骤s306之前,还包括:步骤s604,判断与所述数据存储id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否,则执行所述步骤s306;若是,则进入步骤s606。
[0053]
步骤s606,向需求端推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信息。
[0054]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对数据存储id信息对应的供给方进行权限认证,若该供给方通过权限认证,则其为特权供给方,可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代为其及时与需求方进行信息沟通,促进交易效率;当数据存储id信息对应的供给方为普通供给方时,则获取与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
[0055]
如图7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六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56]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3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将所述步骤s306,替换为以下步骤:步骤s702,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评价信息和/或各个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评价信息。
[0057]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需求方可针对交易情况对供给方进行客观评价,或者就某一专利或者商标进行客观评价,所有的评价最终能否展示需要通过平台人的审核,也就是说,避免需求方恶意评价,其在评价的同时需要同步向平台人提供相应凭证如与供给方的交流信息、交易信息等;当然,供给方也可以对需求方进行客观评价,同样需要提供相应凭证以供平台人审核;平台人根据所提供的凭证结合双方的信誉度来进一步判断评价的真实性,如果评价的真实性被误判且展示,双方可以通过向平台人上诉的方式进行更正,这种评价机制的设定有利于约束需求方与供给方的交易信誉。
[0058]
步骤s704,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
[0059]
步骤s706,将所述评价信息以及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
[0060]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需求方根据各个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评价信息和/或各个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评价信息有目的性地选择供给方联系人,不用在所展示的众多供给方中进行盲目联系,有利于需求方快速到合适的供给方联系人,提高双方交易匹配率。
[0061]
另外,针对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评价信息还包括供给方的历史知识产权交易数量或者历史知识产权交易成功率,以供需求方选择供给方作为参考,历史知识产权交易数量越大或者历史知识产权交易成功率越高的供给方对应交易诚信度往往越高,利于需求方选择出诚信卖家。
[0062]
如图8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七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63]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2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在所述步骤s218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802,获取所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的数据标识信息。
[0064]
步骤s804,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
[0065]
步骤s806,根据所述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对所述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纠正处理。
[0066]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相当于就是一个标准的数据库,可以是检索平台,也可以是采集的官方信息建立的,也就可以是购买的数据接口等。由于供给方经常因为工作不细心或者其他原因而将专利名称写错,可以说,除了专利号,供给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如发明类型(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法律状态(有效、无效、口审)、申请日、授权日、费用信息(官费信息,包括已缴和应缴的官费)等都可能出现错误,因此利用从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中查询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对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统一纠正处理,便于供给方后期管理其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也避免需求方因交易信息不实而造成损失。
[0067]
如图9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八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68]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2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将所述步骤s218替换为:步骤s902,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且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0069]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初始化审核状态为待审核,审核状态的最终确定是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进行人工修改,和/或由上述涉及的预设审核状态修改规则进行自动修改,有利于平台运营者对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采购管理。
[0070]
如图10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九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71]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2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在所述步骤s218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002,响应于供给端对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删除操作,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对所述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删除,并获取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
[0072]
步骤s1004,当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到与所述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时,将任意一条或者最先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且与所述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重置为第一级展示。
[0073]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当供给方对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的某一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删除时,则及时将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其他与该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由第二级展示重置为第一级展示,可以是随机选择任一条重置,也可以是根据存储时间将最先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与该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
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进行重置。
[0074]
如图11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十提供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详述如下。
[0075]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与图2所示出的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的区别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102,获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各个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或者数据标识信息。
[0076]
步骤s1104,判断所述各个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或者数据标识信息是否与预设供给方/数据黑名单匹配;若是,则进入步骤s1106;若否,则不处理。
[0077]
步骤s1106,删除所述与预设供给方/数据黑名单匹配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0078]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约束供给方恶意发布不实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可设置供给方黑名单,或者设置知识产权交易数据黑名单,比如,一旦某一供给方标识信息被列入供给方黑名单中,则将该供给方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的所有历史数据均删除,且该供给方无法在该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再发布任何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一旦某一专利或商标落入知识产权交易数据黑名单中,则将该专利或者商标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删除,且不得再重新上传。
[0079]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080]
应当理解,当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0081]
还应当理解,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0082]
如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0083]
另外,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还应理解的是,虽然术语“第一”、“第二”等在文本中在一些本技术实施例中用来描述各种元素,但是这些元素不应该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只是用来将一个元素与另一元素区分开。例如,第一表格可以被命名为第二表格,并且类似地,第二表格可以被命名为第一表格,而不背离各种所描述的实施例的范围。第一表格和第二表格都是表格,但是它们不是同一表格。
[0084]
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一个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
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0085]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存储器、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至少一个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使所述计算机设备实现上述任意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086]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087]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设备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设备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088]
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
[0089]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090]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0091]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对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供给端发送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携带有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和供给方标识信息;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包括数据标识信息;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均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若是,则驳回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或者忽略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请求,或者采用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所述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更新处理;若否,则判断所述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是,则将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存在的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重置为第二级展示,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若否,则判断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已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若是,则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二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若否,则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并将所述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及供给方标识信息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接收需求端针对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发送的供给方获取请求;所述供给方获取请求携带有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给方获取请求还携带有需求方标识信息;在所述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判断所述需求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需求方权限认证;若否,则向需求端推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信息;若是,则执行所述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的步骤。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判断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是,则向需求端推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信息;若否,则执行所述获取与所述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的步骤。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给方获取请求还携带有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存储id信息;将所述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的步骤,替换为: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数据存储id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在所述获取与所述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判断与所述数据存储id信息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是否通过供给方权限认证;若是,则向需求端推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人信息;若否,则执行所述获取与所述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的步骤。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并将所述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的步骤,替换为: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评价信息和/或各个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评价信息;获取与所述目标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对应的供给方标识信息对应的供给方;将所述评价信息以及供给方反馈给需求端展示。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步骤之后,还包括:获取所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中查询与所述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根据所述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对所述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纠正处理。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步骤,替换为:当接收到需求端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查看请求时,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且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所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初始化审核状态为待审核,所述审核状态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进行人工修改,和/或由预设审核状态修改规则进行自动修改。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需求端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响应于供给端对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删除操作,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对所述展示状态标记为第一级展示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进行删除,并获取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当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查询到与所述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时,将任意一条或者最先存储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且与所述被删除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对应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展示状态重置为第一级展示。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获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各个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或者数据标识信息;判断所述各个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供给方标识信息或者数据标识信息是否与预设供给方/数据黑名单匹配;若是,则删除所述与预设供给方/数据黑名单匹配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

技术总结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处理方法,适用于数据处理技术领域,本申请通过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数据标识信息及供给方标识信息,结合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中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以及供给方权限认证情况,确定该待处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的唯一展示状态;本申请从数据层面上可保证每个供给方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便于供给方后期管理其知识产权交易数据,以及保证平台对需求方展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唯一性,不仅便于需求方查看信息,提高交易匹配效率,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平台运营者对重复数据的管理过程,同时,还有助于鼓励供给方积极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


技术研发人员:

ꢀ(74)专利代理机构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龙图腾网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10.26

技术公布日:

2022/12/6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7:55: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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