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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03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20〕97号
【施行日期】2020.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快推进5G建设
pamam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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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5G网络建设,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动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渝府发〔2019〕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47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5G通信网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4号)精神,抢占5G发展先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加快部署建设5G基础网络,促进5G与实
洗衣机面板体经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及各行各业融合应用,推动数字江津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市级下达的新建5G1128个目标任务(现已调整为1411个),积极向市级争取更多资源,力争2020年新建5G1500个,实现中心城区、各工业园区5G网络连续覆盖。2021年,初步建成覆盖城区以及重点镇街5G网络,5G总量达到3000个以上。争取到2022年,全区建成5G5000个,实现重点地区及场所5G网络连片覆盖,基本形成5G发展生态体系,积极探索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5G支撑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5G网络规划建设。
  1.制定《江津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江津区5G建设规划》。将5G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5G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
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在制定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套空间,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区通信发展办牵头、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南岸分公司等负责)
  2.坚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选址规划管理,建立社会杆塔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社会杆塔资源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完善城市通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在新建住宅、商务楼宇、大型场馆、道路、市政设施、交通枢纽、校园、内河航道等项目时,同步落实5G通信网配套建设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运营企业要加强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站址勘察、配套设施建设及交付等建设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南岸分公司等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5G通信设施建设。以商业中心、工业园区、党政机关、交通干线、交通枢纽、旅游景区、高校、医院等为重点,首先完成中心城区、各工业园、江津综合保税区
管委会、四面山旅游景区等区域5G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实现重点地区及场所5G网络连片覆盖。(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相关镇街、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南岸分公司负责)
纱线蒸纱机  4.优化行政审批。简化5G建设申请材料及流程。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经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审批同意后,建设单位即可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提交“现场示意图”或“定位图”。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申请材料采取批量报批方式,区城市管理部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含现场勘查)。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减免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费、通信管道建设占道开挖费等相关行政规费。进一步优化5G环评管理,确保5G快速入网。(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南岸分公司负责)
  (二)大力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5G建设开放。
陶瓷添加剂  5.保障5G通信网建设通行权。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5G通信网建设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进入。基础电信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次年度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线改造计划报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
展局)备案,并根据计划统筹协调建设施工,避免重复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相关镇街、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南岸分公司负责)
  6.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免费开放。加大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开放力度,在确保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免费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面,公园、广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及其防护绿带、公共绿地、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以及港口、车站、公交站台、码头、渡口、道路指示牌、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杆、龙门架等公共施设,积极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5G网络基础设施由铁塔南岸分公司和各基础电信企业共同建设、运营、维护。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严禁向建设单位收取场地租赁费、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费用和维护押金、维护保证金等风险保障金。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接收到建设单位使用公共资源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积极配合开展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升级与改造。(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相关镇街、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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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推动私有设施合理开放。私有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物业机构、地产公司等,应积极支持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进入便利,禁止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费用。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应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5G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等责任,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各平台、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相关镇街、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南岸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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