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 吊作业方案

塔吊吊施工方案
一、 线绕电阻编制说明: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的管理方针理念,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工程和塔吊概况
1.项目建设位置及概况:兰荷苑六期工程由江苏新马建设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建。工程地址位于六合区龙池路东侧。40、41栋为框架六层,42-49及51栋为砖混六层。共11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为36700㎡。
2.塔吊概况:屏式电脑本工程采用6台塔式起重机,塔吊塔机位置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布置,见附图。塔基型号为:
指示牌制作
序号
栋号
塔基型号
负责人
1
40
QTZ40
程建海
2
41
QTZ315
潘永山
3
42、43
QTZ40
沈永义
4
44
QTZ40
王克陶
5
45、46、47、48
QTZ40
陈军
6
49、51
彩钢管QTZ40
龚晓清
沥青电加热器
3.塔吊管理概况:附着式塔吊已经安装经验收合格,处于使用状态。塔吊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建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现场三级教育已经完成。
三、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
2、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JGJ《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四、安全防护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电路的安装和拆除由项目部持证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对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上的各类电器进行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并使用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规定。
3、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底部设置专用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从配电箱位置引出与大型机械可靠连接,并装设重复接地装置和防雷接闪器。
4、登高检修与保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底鞋并将鞋底淤泥清除干净,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收入在工具袋内,地面有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
5、在驾驶室内安放二氧化碳灭火机,防止电路起火。
6、在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对塔吊基础的地脚螺栓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吊装前的试吊。要求吊钩到地后再起吊,以便检验索具、吊钩的安全性能情况及作业人员操作、指挥的熟练程度,确认正常后才能吊装作业。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随着大型机械使用中的自由摇晃所产生的螺帽松动现象,每周应对标准节螺栓有否松动进行检查。必需带电修理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8、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 按规定对塔吊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特别是保险和限位装置必须确保灵敏可靠;
2) 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乳鸽养殖3)  与地面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塔司与指挥配合要默契,确保信号畅通;
  4)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检查、运行、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5)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9、根据天气预报,在下雨天来临之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线路短路而引发事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②、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4 、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5 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6 、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⑦、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⑧、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⑨、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⑩、超载、歪拉斜吊不准吊。
9、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10、起吊时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绷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2、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3、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4、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有二人操作,并有一人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力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严禁超吊。
17、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8:26: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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