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塔吊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各方的管理责任。
一、塔吊的采购、租赁
1、购买塔吊,必须购买合法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并存放工地以备检查。
2、租用塔吊,必须租用有合法租赁资格企业的塔吊,并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塔吊应运转良好,资料齐全。
(二)产权单位
1、应当配备相应的塔吊检测设备,对塔吊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塔吊出租单位对出租时的塔吊安全性能负全责。 2、出租时应出具塔吊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塔吊的维修、技术改造记录以及检测合格证明等技术管理资料。
3、出租的塔吊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定期参加由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导线弧垂计算公式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
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对司机、信号工、起重工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并且作详细记录,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四、塔吊报废
(一)塔吊产权单位必须建立塔吊的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购置使用时间、使用状况以及维修、技术改造记录等。
(二)塔吊产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塔吊报废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立即报废,严禁出租、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塔吊。
五、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工程系多台塔机在同一区域塔作业,在选择塔机安装位置时,塔机安装架设已充分考虑塔间距和高差,满足相关要求。作业中,设备之间在吊物作业时可能发生互相干扰,吊物作业时钢丝绳吊物可能发生碰撞,现根据作业环境,拟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并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共同遵守,严格执行,确保使用安全。
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如下:
(一)、塔机安装架设应符合相关规定塔机安装架设应充分考虑塔间距和高差,满足《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即: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后期使用中注意调整塔机间高差。
(二)、坚持塔作业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工作繁忙时,低塔运转时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域内的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三)、建立统一协商机制
由土建施工单位的机管员(机械工长)、土建工长、安全员和塔机班组机长、班组安全员组成施工现场塔作业统一管理小组,对现场塔机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
(四)、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作业
施工单位土建工长和机管员(机械工长)应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和生产安排。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尽可能避免两塔机在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物卸货。
严禁两台塔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货,避免造成两台塔机前臂重叠,发生相互碰撞的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书》。
(五)、严格执行操作安全制度
塔机操作指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指挥,必须严格
执行《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塔机作业十不吊》。必须严格执行谁指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严禁机组人员酒后上岗作业;严禁人员带病上班,严禁塔机带病运转。
(六)、提高信号装备,加强通讯联系施工现场塔机班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设备。每台塔机班组对讲机频道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班组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到,不得擅自指挥。
(七)、安全操作指挥措施
1、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型号及当班操作工姓名,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它设施(如相邻建筑物、外架、输电线路等),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2、在工作中先将小车走至塔机大臂根部,大臂旋转到位后,再将小车到位。工作完毕后,
将小车收回根部才能旋转大臂,这样就能防止吊绳间或吊绳与另一塔机塔臂发生碰撞。塔机长时间暂停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吊钩收起,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放到大臂根部位置,防止有风时将大臂吹转后,两台塔机间吊绳与吊绳或吊绳与塔臂发生碰撞。
3、前臂旋转范围内有相同高度的建筑物时,现场应设塔机专用地锚,停止作业后塔机机组人员将塔机前臂吊钩挂牢固定在专用地锚上。
附: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示范)
塔机序号 | 1#塔机 | 2#塔机 | 3#塔机 | 4#塔机 | 5#塔机 |
使用楼号 | 1号楼 | 2 | 3 | 4 | 5 |
塔机型号 | QTZ63 | QTZ40 | QTZ50 | QTZ63 | QTZ40 |
首次安装高度 | 37.5米 | 微波真空烧结炉 27.8米 | 30米 | 40米 | 30米 |
顶升时间 | 悬空板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顶升高度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 |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使用总高度 | 100米ldc1314 | | | | |
高差控制以1#塔机为基准高度 | 0米 | -9.7米 | -7.5米 | +2.5米 | -10米 |
备注 | | 移动折叠屏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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