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常用安全保护装置介绍

电梯安全装置
一、电梯失控和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与安全钳
限速器是轿厢速度监控元件,安全钳是轿厢减速的制停元件。
(一) 电梯失控和超速和原因:
1、轿厢绳头板或对重绳头板与轿厢横梁或对重架脱离,绳头板破碎,用销钉定位连接的销钉磨断。
2、曳引机蜗轮蜗杆的轮齿、轴、键、销等发生折断。
3、曳引轮绳槽严重磨损,曳引力降低,加之轿厢超载而造成钢丝绳在曳引轮绳槽内打滑。
4、轿厢严重超载,且超载保护装置失效时失控溜车。
5、轿厢自重或对重偏轻,致使平衡系数严重偏离标准,造成钢丝绳子在曳引轮上打滑。
6、制动器制动摩擦力不足、或制动器电磁铁芯卡阻造成制动器失灵、抱闸失效。
(二) 限速器(限速器、限速器绳、张紧装置、超速保护开关、断绳保护开关)
1、类型(1)凸轮式限速器,也称惯性限速器。用于0.5~1.0m/s。配瞬时式安全钳。
(2)甩块式限速器,也叫园盘型限速器、锤型限速器。
柴油燃烧器A、刚性夹持式:用于1.0m/s以下电梯,配瞬时式安全钳。
B、弹性夹持式:用于1.0m/s以上电梯, 配渐进式安全钳。
(3) 球型限速器适用各种速度, 配渐进式安全钳。
2、动作速度
A、在轿厢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转。简单地说就是先断电后轧车。
B、对额定速度≯1.0m/s的电梯,限速器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可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起作用。
3、限速器钢丝绳------驱动限速器(限速器应由限速器钢丝绳驱动----GB7588—9.9.6.1)
(1)绳的公称直径应≮6mm;
(2)限速器绳轮的节园直径与绳的公称直径之比应≮30;
(3)安全系数应≮8;
(4)限速器绳应用有导向装置的张紧轮张紧。
(5)易于从安全钳上取下。
4、限速器张紧装置作用是限速器绳与限速器轮有足够的摩擦力,以保证限速器轮与电梯运行同步。
5、断绳保护开关作用是防止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使限速器失去作用。动作时能使电动机停转。
6、限速器的位置
hdpe成品排水沟(1)应是可接近的,以便检修;
(2)若装在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面接近;
(3)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无需符合(2)项要求。
A、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除无线方式外)的方式来实现限速器的安全测试动作,且这种方式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而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
B、能从轿顶或底坑对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C、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能使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7、限速器安全技术要求
(1)应有型式试验证书和调试合格证书;
(2)限速器的类型应电梯速度匹配;
(3)在正常运行状态下,限速器绳与夹绳钳口应有5mm间隙。夹绳钳口应清洁
无油污;
(4)断绳开关位置应适宜,当张紧轮从水平位置下降50mm时开关应断开安全回路;
(5)限速器绳应保持有一定的张力;
(6)限速器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润滑、定期进行动作速度校验;
(7)限速器动作后,应由称职人员恢复。
(三)安全钳-------使轿厢减速的制停元件
1、类型(1)瞬时式安全钳
(2)渐进式安全钳
(1)应有型式试验证书副本;
(2)型式符合电梯条件。(P+Q)值应在允许范围内;
(3)轿厢与对重的安全钳应由各自的限速器来控制;
(4)不得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
(5)渐进式安全钳额载自由下落制动的平均减速度应为0.2g~1.0g;
(6)安全钳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7)安全钳动作后的释放需经称职人员进行。
(8)安全钳电气安全装置应在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使电梯驱动主机停转。
(四)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1、试验条件
(1)载荷: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均布额定载荷,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均布125%额定载荷,定期检验时轿厢空载;
(2)检修向下运行状态;
(3)轿厢内无人;
2、试验操作(在机房操作)
(1)先将电梯开至轿厢比对重稍低位置;
(2)人为使限速器超速保护开关动作后,不能检修下行;
(3)短接限速器超速保护开关,继续检修下行、人为使限速器动作,然后继续检修下行至安全钳电气开关动作,这时已不能检修下行。
(4)短接安全钳电气开关,继续检修下行,细心观察曳引绳是否在曳引轮上打滑。无论打滑与否,点动检修运行1~2秒后应停止下行。
(5)保持限速器、安全钳电气开关的短接,点动听检修上行,使限速器与安全钳完全复位。
(6)拆除短接线,手动使限速器开关复位。恢复手动复位的安全钳开关。电梯应能正常运行;
(7)检查并修磨有损伤的导轨。
3、试验判定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符合以下要求为合格。
(1)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
(2)安全钳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3)限速器、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能使电梯驱动主机停转。
黑刚玉磨料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GB7588-2003/9.10)
1、该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元件和减速元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GB7588-2003/9.10.1)。其作用是防止轿厢冲顶,在对重侧重于轿厢的状态下,造成轿厢冲顶的原因有:
(1)制动器电磁铁及其机构卡阻,造成制动器失灵、抱闸失效或制动力严重不足;
(2)曳引机蜗轮蜗杆的轮齿、轴、键、销等发生折断,造成曳引轮与制动器脱开;
(3)曳引轮绳槽严重磨损,造成曳引绳在曳引轮绳槽内打滑。
注:作用在曳引轮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对原因(3)造成的冲顶将不起作用。
2、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种类
(1)钢丝绳制动器——WRB1;
(2)双向限速器(LK系列)—双向安全钳(CB160);
(3)对重侧装限速器—安全钳;
(4)附加制动器;
3、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1)是安全附件,应有型式试验证书;
(2)曳引驱动的电梯应装设;
(3)该装置使空载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1g n;
(4)应作用在轿厢或对重或钢丝绳系统或曳引轮或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5)该装置动作时应使一个安全电气装置动作;
(6)该装置动作后应由称职人员释放;
(7)该装置释放时应不需要靠近轿厢或对重;
(8)如该装置需外部能量来驱动,当能量没有时,该装置应能使电梯制动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带导向的压缩弹簧除外。
三、层门安全保护装置
1、种类与作用
(1)层门锁闭装置(钩子锁);——防止层门自开或被从外面扒开,是对坠落危险的保护;
(2)证实层门闭合的电气装置(电联锁开关);——防止在开锁区域以外的地方开门走车,是对剪切的保护;
(3)被动门关闭位置证实电气开关(副门锁开关);当门扇传动机构出现故障(如钢丝绳脱落)造成门扇关不到位时,轿厢就不能起动和运行,从而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4)紧急开锁装置;——以便检修和救援乘客时在厅外开门
(5)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强迫关门)。——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6)自动门关闭时的保护装置——防止轿厢在关门过程中夹伤乘客或夹住物品。
2、层门锁安全技术要求
(1)门锁装置是安全部件。应有型式试验证书;
(2)机械锁紧元件与电联锁的触点元件必须是一体,即必须是机电联锁装置;
(3)机械锁将层门锁紧后,用外力应不能将层门打开;
(4)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GB7588/7.7.3.1.1);
硫酸钙晶须(5)证实门扇锁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元件,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应能防止误动作,必要时可调节。(GB7588/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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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锁紧元件及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金属加固;
(7)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作用300N力的情况下不降低锁紧效能;
(8)即使产生和保持锁紧动作的永久磁铁或弹簧失效,重力不应导致开锁;
(9)门锁装置应有防护,以避免可能妨碍正常功能的积尘危险;
(10)当门锁触点置于盒中时,固定盒盖的螺钉应为不可脱落式的。
(11)工作部件应易于检查。
3、无门锁门扇关闭位置证实装置(副门锁)
如果滑动门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的门扇组成,允许只锁紧一扇门,其条件是,这个门扇的单一锁紧能防止其他门扇的打开,且这些门扇未装设手柄。未被锁住的其他门扇的闭合位置应由一个符合GB7588/14.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GB7588/7.7.6.2)。
4、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强迫关门)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如层门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而开启时,则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该层门的自动关闭(GB7588/7.7.3.2)。即凡是自动门电梯,都应装设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强迫关门)。
层门自动关闭装置有压簧式、拉簧式和重锤式三种。重锤式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应有防止重锤脱落措施,如装开口销等。
油田载荷传感器四、验证轿门闭合的电气装置(GB7588/8.9)
1、作用防止轿门开着电梯启动或运行。
2、种类(1)用顺序控制器控制门电动机的运行来验证;
(2)用凸轮控制器上限位开关来验证;
(3)通过装在轿门架上的机械装置和装在主动门上行程开关来实现。
3、要求(1)符合GB7588/14.1.2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
(2)多扇滑动门应满足GB7588/8.10的要求。
五、自动门关闭时的保护装置(防夹人保护保护装置)(GB7588/8.7.2.1.1.3)
1、作用防止轿厢在关门过程中夹伤乘客或夹住物品
2、种类(1)安全触板可靠、易修和价廉,因机械磨损易造成噪声甚至损坏;
(2)复列式光电因尘埃附着、振动错位易造成误动作;
(3)红外线光幕灵敏、无噪声、控制范围大,因强光干扰、尘埃附着会产生不灵敏或误动作,且价贵、易损。
(4)复合式光电+安全触板、光幕+安全触板等。
六、超载保护装置(GB7588/14.2.5)
1、超载的含义超过额定载荷的10%,并且至少为75kg;
2、超载保护装置作用时应满足:
(1)轿内应有音响和(或)发光信号通知使用人员;
(2)动力驱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
(3)手动门应保持在未锁状态;
(4)根据7.7.2.1和解.7.7.3.1进行的预备操作应全部取消。
3、超载信息的采集方式
(1)压磁式
(2)应变电阻片式
(3)机械杠杆式
4、超载保护装置种类(按装设位置分)
(1)活动轿厢式
(2)轿厢活动地板式
(3)轿顶机械式
(4)轿顶电子式
(5)荷重传感器电子称重装置等。
七、端站限位保护装置
1、作用防止电气控制装置失灵时造成的冲顶或墩底。
注意:不能防止因超载、打滑、溜梯等造成的冲顶或墩底。
2、种类(1)强迫减速开关
(2)端站限位开关
(3)端站极限开关(机械电气式、电气式)(GB7588/10.5.1)
3、对机械电气式极限开关要求
A、钢丝绳应横平竖直,导向轮不应超过2个。轮槽应成一直线且转动灵活。导向轮架加装延长杆时,延长杆应有足够的强度;
B、牵动钢丝绳沿极限开关断开方向在闸轮上复绕不少于2圈且不得重叠;
C、上、下极限碰轮应与钢丝绳可靠固定;
D、极限开关经传动机构带动,动作灵敏可靠。
4、端站限位保护安全技术
(1)极限开关应采用符合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的行程开关,不能彩非接触式的开关;
(2)轿厢与碰铁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3mm;
(3)限位开关与极限开关不得同时动作。限位开关的位置一般调整在超越平层位置50~100mm、极限开关的位置一般调整在超越平层位置100~200mm。
(4)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即缓冲距离须要大于极限越程距离),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始终保持其动作状态(GB7588/10.5.1);
(5)极限开关超越平层位置的距离应与缓冲距离匹配;(蓄能型150~400mm、耗能型200~350mm);
(6)极限开关动作后应不能自动复位。
八、补偿绳张紧装置
1、设补偿绳的其张紧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使用张紧轮;
(2)张紧轮的节圆直径与补偿绳之比应大于30;
(3)张紧轮应按要求设防护装置;
(4)用重力保持补偿绳的张紧状态;
(5)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6)电梯额定速度>3.5m/s,还应增设一个防跳装置,防跳装置应有符合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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