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公路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施工现场应保持湿润、无明显浮尘,堆放粉状物料的区域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由专人负责洒水和场地的清扫,每天至少上下班两次。特别是沿途靠近环境敏感点的区域施工时,要加强洒水的频率和强度。
2.施工散料必须放臵在棚内,室外存放要用苫布遮挡;水泥和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采用罐车散装运输。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居民区。
3.土方、砂石等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进行遮盖,严禁车辆超载导致沿途飘洒抛漏产生二次污染。
4.桥梁工程施工现场出口设车轮清洗装臵,专人负责车轮的清洗和现场出入口的卫生,严禁车轮带泥上路。
5.沿途50m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点的区段施工时,要在施工现场周围设有效整洁的施工围挡。
6.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及时进行硬化处理或种植植被,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7.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地选址时应避开下风向50m以内的居民区。
8.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9.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10.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改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11.取土场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栏或设臵屏障。装载土料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减少土料倾倒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过程中谨防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抛洒、散落。
12.路基填料在工地堆放期间,要洒水降尘或遮盖,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第二篇:扬尘污染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规范
联轴器弹簧总则
1.1.1目的
为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房屋拆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1.1.3依据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1.1.4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
耙齿菌
2.1.1扬尘污染dustpollution。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范围内,由于施工生产过程中(包括房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2.1.2扬尘污染的物料matirelofdustpollution。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激光绣花机2.1.3环保型工地environmentalconstructionsite。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律、法规,在施工生产中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建立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工地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1.4扬尘污染控制方案lssueofcontroldustpollution。依据施工现场生产特点与环境状况,确定项目经理部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扬尘污染目标、控制措施、资源落实和行为准则的文件。
基本要求
3.1.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比例混合器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1.3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由总包单位负总责,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各司其职负责做好在其分工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在控制扬尘污染管理活动中保证项目部制定的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压铸机料筒的设计3.1.4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与周边环境情况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并在工程开工前报所在辖区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受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3.1.5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施工承包发包合同中明确与施工单位在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中各自的职责。
3.1.6施工单位应保证建设单位提供的防治扬尘污染专项资金在施工过程中专款专用。
3.1.7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本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地大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众公布,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1.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公众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反映和投诉,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消除扬尘污染源,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告之反映人或投诉人。
4.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
4.1项目管理
4.1.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范围或根据工程周边环境和本工程施工特点,单独编制专项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4.1.2项目经理部应围绕扬尘防治工作目标,按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相关
责任制,并将目标分解到岗位、到人员。
4.1.3项目经理部应对各级各岗位进行扬尘污染控制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文明施工意识,落实各项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的技术措施,建设环保型工地。
4.1.4项目经理部应按扬尘污染控制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严重扬尘污染源必须采取针对性较强的专项交底。
4.1.5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扬尘污染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行为或状态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4.1.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和完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记录,建立必要的管理资料。
ck6664.2一般规定4.2.1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档,主要路段围墙高于2.5米;一般路段高于1.8米;新建、大修道路工程的封闭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2:34: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30911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污染   施工   控制   施工现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