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起重机工作时,对于超载作业有防护作用的平安装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    3.
2 动作点 action point  装机条件下,是指由于装置的超载防护作用,起重机停止向担忧全方向动作时,起重机的实际起重量。试验室条件下,是指判定到装置可以使起重机停止向担忧全方向动作时,装置承受的实际载荷值。    3.
3 设定点 set point  装置标定时的动作点。    3.水性聚氨酯墙漆
4 综合误差 combined error  装置安装在起重机上,动作点偏离设定点的相对误差。  3.
5 动作误差 action error  在试验室条件下,装置动作点偏离设定点的相对误差。    3.
6 起重机状态 crane
configuration  起重机在某一工况条件下的外部样子。    3.7 电气型装置 electric devices  通过机械量与电量之间的转换达到规定功能的装置。    3.8 机械型装置 mechanical devices  通过机械量之间的转换与开关(把握阀)协作达到规定功能的装置。    3.9 故障 failure  装置丢失执行4.1条相应功能的力气或者综合误差超过规定值。
电虾机电路图
反渗透水处理系统
3.10 担忧全方向 dangerous directions  起重机超载时,吊物连续起升,臂架伸长,幅度增大及这些动作的组合。    3.11 平安方向safety directions  吊物下降,臂架缩短、幅度减小及这些动作的组合。    4 功能要求
4.1 装置务必具备以下功能型式之一:  a. 自动停止型。当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能停止起重机向担忧全方向连续动作,同时应能允许起重机向平安方向动作;  b. 综合型。当起升质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左右时,应发出音响或灯光预警信号。当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能停止起重机向担忧全方向连续动作,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应能允许起重机平安方向动作。  4.2 装置应能区分起重机实际超载与正常作业时吊物起升、制动、运行等产生的。    4.3 装置正常工作时,应能自动地执行规定的功能,不得增加司机的额外操作。  4.4 装置宜设有自动保险功能。当装置内部发生故障时,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5 技术要求
5.1 电源开关用
法电源的装置,在装置上不得装设可切断电源的开关。    5.2 解除开关装置设置可以解除4.1条规定功能的开关时,务必同时安装开关锁定机构。解除开关务必经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开启用法。    5.3 抗干扰性
电气型装置应具有抗干扰措施。    5.4 强度裕量装置的任何部件安装于起重机承载系统中时,其强度裕
量不得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零部件的强度裕量。    5.5 材料和构造装置所用的电子元器件应严格筛选。材料应选用具有足够强度和耐久性的材料,各安装件、联接件应有防松动措施,金属件应作防腐处理。装置的构造应便于安装、调整、润滑和检修。    5.6 综合误差  5.6.1 电气型装置不应超过±5%,机械型装置不应超过±8%。综合误差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误差=(动作点-设定点)/设定点×100% (1)  5.6.2 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转变的起重机,综合误差的有效范围应在用法解释书和产品铭牌上明确解释,原则上应能满意配用起重机的全部用法工况。    5.7 设定点  5.7.1 设定点的调整应使起重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可吊运额定起重量。    5.7.2 设定点的调整要考虑装置的综合误差。在任何状况下,装置的动作点
不得大于110%额定起重量。    5.7.3 设定点宜调整在100%--105%额
定起重量之间。    5.8 信号  5.8.1 预警信号音响预警信号持续时
间应大于等于5s,并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分。灯光预警信5.8.2 报警
信号音响报警信号应与起重机环境噪音有明显区分。距发音部位1m
及在司机位置测量均不应低于75dB(A)。灯光报警信号应用法红,务
必在司机视野范围内清楚可见。    5.9 显示误差 5.9.1 具有起重量
或起重力矩显示功能的装置,相对于动作点的显示误差在试验室条件
下不应超过±3%,装机条件下不应超过±5%。显示误差计算方法如下:  显示误差=(显示值-实测值)/实测值×100% (2)  5.9.2 装机试验确
认后的显示误差及其对起重机的有效适用范围应在产品铭牌上明确解发热手套
释。    5.10 动作误差电气型装置不应超过±3%;机械型装置不应超
过±5%。动作误差与综合误差的计算方法相同。    5.11 耐振动冲
击性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工作所引起的振动和冲击,不得因振动和
冲击试验影响其平安性能。  5.12 温度适应性装置-20--+60℃的环境温度条件下应正常工作。    5.13 耐电压波动力气用法电源的装置,在以下电压范围内应正常工作。    a. 外接电网供电:-15%--+10%额定电压;  b. 蓄电池供电:-15%--+35%额定电压。    5.14 绝缘力气用法电源的装置,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并应能通过规定的耐压试验。5.15 过载力气取力传感器应能承受配用起重机规定的最大载荷试验。  5.16 防护等级装置的防护等级应吻合以下规定:  a. 装置室内部分:IP42;  b. 装置室外部分:IP44,传感器IP65。    5.17 牢靠性
装置在规定的用法条件下,累积工作3000h,不得消逝故障。注:规
定的用法条件是指起重机按正常条件工作,用户按制造厂规定的维护调整方法和周期对装置进行维护和调整。    5.18 疲乏强度取力传感器在起重机中级载荷状态下的寿命不得低于5×10^3次应力循环。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室试验  6.1.1 一般规定  6.1.1.1 除6.1.6、
6.1.7、  6.1.8、  6.1.9和6.1.13条试验外,每项试验后,均按6.1.2条检测动作误差,应吻合5.10条规定。具有显示功能的装置,同时检测
显示误差,应吻合5.9条规定。具有预警信号的装置,同时检测预警信号,应吻合5.8.1条规定。对每个测试点均应反复试验三次。
6.1.1.2 开头试验直至6.1.13条试验结束,不得调整装置设定点。
6.1.1.3 假如没有特别解释,试验顺序从6.1.2条至6.1.3条依次进行。蓄电池供电的装置,可不做6.1.7、6.1.8和6.1.9条试验。  6.1.2 动作误差试验  6.1.2.1 试验方法将装置组成一个完整系统,模拟
起重机工况进行试验,对应每个测试点,加载使装置动作。    6.1.2.2 测试点的选择对额定起重量不变的起重机,测试点为装置设定点。
对额定起重量不随工作幅度转变的起重机,测试点为最大工作幅度点。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转变的起重机,测试点应不少于起重机特性表(曲线)范围内所对应的五个点,并应尽可能包括最大、中间和
最小三个点。    6.1.3 振动试验振动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6.1.3.1 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试验。
1━━━━┯━━━━━━┯━━━━━━━━━━━━━━━━振动频率│ Hz加速度│ 振时间h Hz │ g
├──────┬────┬──── │ │ 上下│ 左右│ 前后────┼──────┼──────┼────┼──── 30 │ 4 │ 4 │ 2 │
2━━━━┷━━━━━━┷━━━━━━┷━━━━┷━━━━  6.1.3.2 振动试验后,零部件不得松动、脱落、破损、导线不得断开。6.1.4 冲击试验冲击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6.1.4.1 按表2规定条件进行试验。
表2━━━━━━┯━━━━━┯━━━━━━━━━━━━━━冲击加速度│ 冲击时间│ 冲击次数│
33ri├────┬────┬──── g │ ms │ 上下│ 左右│ 前后──────┼─────┼────┼────┼──── 30 │ <18 │ 3 │ 3
│3━━━━━━┷━━━━━┷━━━━┷━━━━┷━━━━
6.1.4.2 合格评定同6.1.3.2条。    6.1.5 温度试验温度试验
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6.1.5.1 将装置放入高温试验箱,待箱
内温度达到60℃后,历时16h,取出后在30min内完成测试。    6.1.5.2 将装置放入低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20℃后,历时16h,取出后在
30min内完成测试。    6.1.6 电压波动试验沟通供电时,分别施加110%及85%额定电压60min及10min;蓄电池供电时,分别施加135%及85%的额定电压60min及10min。在试验过程中期和后期按6.1.2条检
测动作误差。    6.1.7 抗干扰试验在装置的供电电源上迭加一个具
有下述参数的尖脉冲电压:  脉冲幅值:1000V;  脉冲宽度:0.1--2μs;  脉冲频率:5--10Hz。施加的时间不少于30min,在此期间装置应工作
正常,检测动作误差应吻合5.10条规定。    6.1.8 绝缘电阻试验按GB 998第6.2.2条选择试验用兆欧表,在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外壳金
环氧树脂涂层属部分之间进行试验,绝缘电阻值应吻合5.14条相应的规定。    6.1.9 耐压试验按GB 998第6.3条进行试验,在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施加试验电压。电压等级按表3选择。
表3━━━━━━━━━━━━━━━┯━━━━━━━━━━━ 测试部分额定电压Ue(V) │ 试验电压
(V)───────────────┼───────────
Ue≤60 │
500───────────────┼───────────
60<Ue≤125 │
1000───────────────┼─────────── 125<Ue≤250 │
1500───────────────┼─────────── 250<Ue≤500 │
2000───────────────┼─────────── 500<Ue≤750 │
2500━━━━━━━━━━━━━━━┷━━━━━━━━━━━  6.1.10 湿热试验湿热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试验前,
装置应先通过6.1.8和6.1.9条试验。试验方法按GB 2423.3规定进行。试验时间48h,试品取出复原2h后,进行6.1.8和6.1.9条规定的试验。    6.1.11 防护等级试验防护等级按5.16条规定。试验方法和合格评定按GB 4942.2第6章和第7章相应规定进行。    6.1.12 过载力气试验对取力传感器施加相当于配用起重机规定的最大载荷试验值,加载三次。    6.1.13 报警音响试验使装置发出报警音响,
用声级计测量,音响强度应吻合5.8.2条规定。  6.2 装机试验
6.2.1 试验前的预备试验用起重机应按规定进行调整检查和试运行。试验场地、环境条件应吻合有关规定。试验用重物精度不低于1%,并应满意试验范围需求,装置应预先标定。    6.2.2 额定起重力气试
验按配用起重机有关标准中额定载荷试验方法和程序,吊运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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