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CNCEC J020408-2004)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多层及高层钢结构的主体结构、地下钢结构、檩条及墙架等次要构件、钢平台、钢梯、防护栏杆等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合格零部件、构件、连接材料;其它材料:各种规格垫铁等。
2.2 主要机具:
2.2.1 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或汽车式起重机、载重汽车等吊装机械。
2.2.2 主要工具:钢丝绳、棕绳、卡环、绳卡、平衡梁、倒链、索具、手持电砂轮、电钻、垫木、垫铁、扳手、撬棍、扭矩扳手、气焊、钢板尺、角尺、塞尺、水平尺、经纬仪、水准仪、锤子、钢丝刷等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构件的数量,查验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
2.3.2 检查构件在装卸、运输及堆放中有无损坏或变形。损坏和变形的构件应予矫正或重新加工。被碰损的防锈涂料应补涂,并再次检查办理验收手续。 2.3.3 对构件的外形几何尺寸、制孔、组装、焊接、摩擦面等进行检查,做出记录。
2.3.4 钢结构构件应按安装顺序成套供应,现场堆放场地能满足现场拼装及顺序安装的需要。
2.3.5 构件分类堆放,刚度较大的构件可以铺垫木水平堆放。多层叠放时垫木应在一条垂线上。
2.3.6 编制钢结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机械设备选用、安装程序、安装方法、构件供应、保证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等等,经审批后,进行技术交底。
2.3.7 检查安装支座及预埋件,取得经总包确认合格的验收资料。
2.3.8 检查吊装用起重设备、配套机索具等是否齐全完好,运转是否灵活,并维护好,保持良好状态。
2.3.9 整平场地,修筑构件运输和起重机械运行的临时道路;或安装塔式起重机。
2.4 作业人员:起重工、铆工、钳工、气焊、机械工等等。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作业准备:
3.2.1 复验安装定位所用的轴线控制点和测量标高使用的水准点。 3.2.2 放出标高控制线和屋架轴线的吊装辅助线。
3.2.3 复验钢结构支座及支撑系统的预埋件,其轴线、标高、水平度、预埋螺栓位置及露出长度等,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做好技术处理。 3.2.4 检查吊装机械及吊具,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3.2.5 吊装时,为防止构件变形、失稳,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2.6 测量用钢尺应与钢结构制造用的钢尺校对,并取得计量法定单位检定证明。
3.3 热镀锌合金组拼的扩大安装单元吊装及其他构件安装同单层钢结构安装。
3.4 钢柱安装
3.4.1 钢柱多用宽翼工字钢或箱行截面,一般制成3到4层一节,节与节之间用坡口焊连接。一个节间的柱网必须安装三层的高度后,再安装相邻节间的柱子。
3.4.2 柱上的爬梯或挂蓝应预先固定在构件上。
3.4.3 钢柱就位后,首先调整标高,再调整位移,最后调整垂直偏差,并重复上述步骤,直到钢柱的标高、位移、垂直偏差符合规定要求。
3.4.4 在第一节框架安装、校正后应立即连接紧固,并进行底层钢柱柱底灌浆。
3.5 钢梁和剪力板安装
3.5.1 吊装前对梁的型号、规格、截面尺寸和牛腿位置、标高进行检查。装上安全扶手和扶手绳(就位后装在两端柱上),在钢梁翼缘处适当位置开孔作为吊点。
3.5.2 主梁一次吊一根,两点绑扎起吊。次梁和小梁可采用多头吊索一次吊装数根,以充分发挥吊车的起重能力。
3.5.3 当一节钢框架吊装完毕,既需对已吊装的柱梁进行误差检查和校正,对于控制柱网的基准柱用线坠或激光仪观测,其他柱根据基准柱用钢卷尺量测。
3.5.4 梁校正完毕,用高强螺栓临时固定,再进行柱校正,紧固连接高强螺栓。
3.5.5 墙剪力板的吊装在梁、柱校正固定后进行,板整体组装校正检验尺寸后,从侧面吊入,就位正后用螺栓紧固 。
3.6 构件连接与固定:
3.6.1 构件安装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节点,需检查连接节点,合格后方能进行焊接或紧固。
3.6.2 焊接顺序:上节柱和梁经校正和固定后进行接柱焊接。柱与梁的焊接顺序,先焊接顶部柱梁节点,再焊接底部柱梁节点,最后焊接中部柱梁节点。
3.6.3 两个连接构件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其紧固顺序是:先主要构件,后次要构件。共字型构件的紧固顺序是:上翼缘—下翼缘—腹板。同一节柱上各梁柱上节点的紧固顺序是:柱子上部的梁柱节点--柱子下部的梁柱节点--柱子中部的梁柱节点。
3.6.4 其他小构件的连接紧固。
4 质量标准
4.1 基础和支承面
4.1.1 主控项目
4.1.1.1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
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1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实测。
表1. 建筑物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触摸屏调度台锚栓)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图 例 |
建筑物定位轴线 | L/20000,且不应大于3.0 | |
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 | 1.0 | |
基础上柱底标高 | ±2.0 | |
地脚螺栓(锚栓)位移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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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弓制作4.1.1.2 多层建筑以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
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4.1.1.3 多层建筑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表2.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项 油烟机油杯目 | 塑料口罩允许偏差 |
支承面 | 标高 | ±3.0 |
水平度 | l/1000 |
地脚螺栓(锚栓) | 螺栓中心偏移 | 5.0 |
预留孔中心偏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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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HDPE多孔加筋缠绕波纹管允许偏差 |
顶面标高 | 0.0 -3.0 |
水平度 | l/1000 |
位置 | 20.0 |
| |
4.1.1.4 当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 处。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表4. 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底面标高 | 0.0 -5.0 |
杯口深度H | ±5.0 |
杯口垂直度 | H/100,且不应大于10.0 |
位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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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一般项目: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 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表5. 地脚螺拴(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 +30.0 0.0 |
螺纹长度 | +30.0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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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现场实测。
4.2 安装和校正
4.2.1 主控项目
4.2.1.1 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4.2.1.2 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检查数量:标准柱全部检查;非标准柱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根。
检验方法:用全站仪或激光经纬仪和钢尺实测。
4.2.1.3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 和0.8mm 厚的塞尺现场实测。
4.2.1.4 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中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6. 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图 例 |
底层柱柱底轴线对定位轴线偏移 | 3.0 | |
柱子定位轴线 | 1.0 | |
单节柱的垂直度 | h/1000,且不应大于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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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