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63讲_税收优惠、所得的税额扣除、应纳税额的...

第三节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是需要考生掌握的重要内容。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奖学金)。
【相关链接】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奖金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对个人获得的下列奖项的奖金收入,视为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
(2)学生个人参与“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和“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
(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
(4)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母亲河(波司登)奖”。
(5)陈嘉庚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
(6)中国科学院“刘东生青年科学家奖”“刘东生地球科学奖学金”。
(7)中华全国总工会、科技部、人社部“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取得的奖金收入。
(8)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
(9)国土资源部、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10)国土资源部、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管理委员会“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
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1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13.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例题·单选题】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7年)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奖金
【答案】B
二、外籍个人所得税免税优惠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相关链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制卡设备(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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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国债利息和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B.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C.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D.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下列项目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优惠的有(    )。
A.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
B.外籍个人取得搬迁费的现金补贴
C.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D.个人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BD
三、几项特殊的免税优惠
1.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含因棚户区改造而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四节 所得的税额扣除(★★★)
税法规定,塑胶铆钉居民个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已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所称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居民个人所得已缴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来源于一国(地区)抵免限额为来源于该国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其他所得项目抵免限额之和。
具体计算公式目前未出台。征求意见稿(共考生参考):
(1)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综合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2)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经营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3)来源于一国(地区)的其他所得项目抵免限额,为来源于该国(地区)的其他所得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这里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的原理与企业所得税相同,但计算税款抵免限额的方法采用的是分国分项计算、分国加总的方法,不同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款抵免限额计算。
居民个人在中国一个国家或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抵免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抵免限额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居民个人申请抵免已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当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例题•单选题】2019年中国公民黄某在A国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在A国还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黄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以上货币均为人民币)
A.50
B.500
C.1000
D.1100
【答案】B
【解析】所得的抵免限额为同一国家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
转让股权应纳税额=40000×20%=8000(元)
偶然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黄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8000+2000=10000(元)>6500+3000=9500(元)
黄某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9500=500(元)。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提示】这部分讲解不按教材顺序。而按照征税项目条块讲解。
第一部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和年税额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基本规定一览表:
综合所得
dc-dc变换器包含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公式
计入综合所得
的收入额
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
所得
全额计入收入额
(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2)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全年应纳税额=∑(每一级数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
=(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
所得
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
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
稿酬所得
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80%×70%)
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与标准(重点内容)
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扣除方特别规定
资料留存
(1)
基本减除费用
60000元/年
纳税人
(2)
专项扣除
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纳税人
(3)
专项附加扣除
①子女教育。纳税人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②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③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按前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④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夫妻双方可约定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txue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顶空瓶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1:19: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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