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及可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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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及可追溯体系张力器
李云1,高庆辉1,王志恒1,苏青2
(1.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050000;2.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50000)
摘要:分析了我国畜产品兽药残留和溯源体系建设的现状,并借鉴国外兽药残留和溯源管理方面的经验以及可供借鉴的若干做法,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以期促进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希望能够对目前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有所帮助。
关键词:畜产品质量;防控策略
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品的提高,畜产品消费量越来越大,人们对畜产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但是,近些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这些问题使畜产品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畜产品兽药残留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很好的保证了从畜牧场到餐桌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建立和完善既能与国际接轨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畜产品追溯体系,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实现动物产品全程监管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由传统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的有效
手段,同时更是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还是我国发展健康养殖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兽药残留超标的原因及防控策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兽药就没有现代畜牧业,兽药在畜牧养殖业中的广泛使用,促进了畜牧养殖产业快速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兽药使用中的不规范,造成我国的畜产品仍然存在兽药残留的问题,威胁到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利于畜牧养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1兽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分析
1.1.1不科学用药,盲目用药是造成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
主要因素[1]。对于疾病的或预防,养殖户主要采取大量普遍用药来或预防疾病,而且没有休药期的意识,因此造成了兽药残留的超标。临床用药期间,抗生素作为一种高效的广谱抑菌药物,用药得当往往有不错的康复效果。因此,实际诊疗过程中,部分医师在不能确诊什么疾病的时候,就会用一些广谱的抗菌药物进行,甚至在畜禽没有生病的情况下,采用一些广谱抗生素进行预防,这样的结果,将导致机体耐药性的生成,导致兽药的用量不断加大。巴特沃斯滤波器
1.1.2缺乏一定的技术手段,养殖户不知道兽药残留超不超
标。为了保证对疾病的控制,养殖户不得不使用兽药,但是养殖户没有一定的检测手段来检测兽药残留超不超标,也无法用感
官判断,因此造成了畜产品的兽药残留超标。
锁架1.2控制兽药超标使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控策略1.
2.1积极开发抗生素替代品,减少兽药的使用
在养殖过程中,很多养殖户采用广泛使用广谱抗生素添加到饲料中来预防疾病,造成了兽药的大量使用。其实,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同样达到预防疾病的效果,但并不需要使用兽药。比如,在饲料中添加一些维生素,例如维生素C 、维生素E 等,能够提高动物的免疫力,提高动物对疾病的抵抗力;或者添加一些可以提高动物免疫力的中成药,同样可以提高动物对疾病的抵抗力;有研究证明,微生态制剂不但可以提高动物的生产性能,也能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减少兽药的使用;生物发酵饲料,添加有益菌和复合酶发酵的饲料,有益菌数量多、活性好,也能很好的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减少兽药的使用。
1.2.2提高养殖技术,减少兽药的使用
在一些养殖场,养殖技术手段低下,造成动物容易生病,因此导致了兽药的大量使用。养殖场可以通
过提高自己的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生病的机会。例如,科学的消毒制度的建立、饲养密度不可过高、饲料品质的控制、畜舍环境的清洁、科学的配种制度、科学的疫苗制度等等,均可提高动物的健康水平,减少兽药的使用。在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万头猪场只需要几个人就可管理,自动化程度相当高,动物的进食、饮水、畜舍的清洁都是机械化,减少了人的进入,也减少了因此而导致的交叉传染。因此,我国也可以在这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养殖技术手段,减少动物生病的机会,也就保证了畜产品的安全。
1.2.3注意兽药的休药期,提高畜产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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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在动物疾病的过程中违反国家休药期的具体规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国家法律法规,在畜产品中大量使用兽药,必然会带来兽药的残留问题。因此,应当对养殖户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屠宰前减少兽药的使用。另外,可以推广一些兽药试纸条的使用,在屠宰前进行检测,减少超标畜产品流入市场的可能。
1.2.4加大兽药的监管力度,规范兽药市场,促进畜牧业良
性发展
兽药的规范使用是控制兽药残留的有效手段。为此,应加大兽药使用立法制度,确保用药的严谨、规
范、有法可依。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兽药,务必要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源头上,拒绝使用违禁药品。加强兽药生产厂家的监管,减少劣质兽药的生产。严厉惩处违禁兽药的使用,确保市场买卖兽药的安全。总之,通过重视市场兽药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市场使用兽药,确保畜牧业的良性发展。
2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加大执法的力度,保障畜产品从
养殖场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作者简介:李云(1974-),研究员,主要从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2.1国内外的可追溯体系发展现状
追溯理念发源于英国,目前欧盟各国、美国、加拿大、日本、
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食品可追溯体系[2]。欧盟各国的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已经运行的很成熟了,对畜产品的经营者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均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建立了
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可追溯系统,涵盖了从饲养到畜产品加工及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动物的饲养、饲料的管理、动物的健康保健、污染物、添加剂管理、各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等,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根据法律,在追溯体系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的从业人员都被赋予的明确的角和职责。一旦出问题,马上可以查到问题的来源。欧盟各国还在可追溯系统中设置了消费者查询功能,消费者可以查到肉类很详细的饲养及用药信息。美国和欧盟一样,也建立了非常完善的追溯体系,包括畜产品生产追溯、生产加工追溯和运输销售追溯,要求各个环节的从业者必须做好档案记录,真正做到了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分销的全过程记录。美国养殖场的动物耳标实行条形码加数字的电子耳标,可以查到牧场、畜及动物个体等信息,记录了畜禽的生长情况、移动情况、养殖场地及与外来动物接触情况等。
高压直流稳压电源中国的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畜禽标识及畜产品可追溯体系涉及到从养殖环节到畜产品加工、从物流环节到计算机网络、从中央到地方的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程。具体包括畜禽标识的申购与发放、畜禽养殖过程监管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前,畜禽标识的申购与发放审批及生产运行较为有效,畜禽养殖过程监管系统也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的信息上传较少,在养殖场、运输和屠宰场之间的信息转换还未理顺,因此,实现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的可追溯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总的来说,畜禽标识及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后续要加强各个部门的联动,将整个体系串联成一个整体,还需要各个部门不断在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共同努力。
2.2建立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现代畜牧业
2.2.1可溯源性的建立
“可追溯性”被认为是食品可追溯体系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一旦出现畜产品安全事故,可以查到其养殖场、屠宰场、加工企业等信息,这样问题产品才能采取召回机制。这就需要将销售商、屠宰加工企业、养殖场户、养殖饲料和兽药使用情况这些信息绑定在一起,缺一不可。畜产品溯源的精确度越高,越有助于质量安全问题有效解决。但目前中国要大范围实现对畜禽养殖情况、用药情况的追溯还很难。主要原因是中国还未建立全面的基层基础档案。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中国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应加大基层档案的建立,包括畜禽养殖信息记录、用药信息记录、畜禽标识的发放和信息录入、运输信息录入、屠宰信息录入、加工信息录入、销售环节的信息录入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从餐桌到养殖场的有效溯源。
2.2.2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与屠宰
我国的养殖场以小规模散养居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也不够高,标准化程度不够,不容易完成畜禽标识的管理、畜禽信息的录入等工作;小规模屠宰场也大量存在,屠宰信息的记录也很少,这些都是不利于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因素。大型养殖场和屠宰场管理上比较正规,从业人员素质也较高,可以很好的管理畜禽的耳标信息并做好畜禽的饲养信息、用药信息、屠宰信息的记录,为可追溯体系建设基
层档案的建立打下良好的基础。
2.2.3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只有大量的专业人才才能支撑起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及良好运行,因为不管是畜禽标识的发放和信息录入还是养殖用药信息的记录,都需要从业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社会诚信度,因此,培养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势在必行。国外发达国家畜牧业发展的比较早,机械化程度也很高,因此,从业人员大多都得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例如,在美国和欧洲,职业兽医是受人尊敬的职业,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也较高。在我国,畜牧兽医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社会地位不高,即使很多受过专业教育的人员也不愿意从事畜牧兽医行业,这就造成了大量专业人才的流失,因此,提高畜牧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必须同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提高畜牧业的整体水平,为建设现代畜牧业打下坚实基础。
2.2.4加大违法的执法力度
国外发达国家的畜产品更加安全,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的高昂。例如,美国畜牧业管理法规比较健全,在2002年~2003年先后通过《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准备与反应行为》及《食品安全跟踪条例》,从种畜禽、饲料、兽药(疫苗)生产、饲养到加工、运输环节,都有法可依,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追溯到责任者[3],而且如果出了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将面临高额的,因此,
畜牧养殖及屠宰企业不敢违法,从而更好的保证了畜产品的安全。
我国虽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等一系列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由于我国的部分执法者执法水平较低,执法难度相对较大,对违法者并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另外,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国外的法律法规那样详细,因此还需要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的对畜牧业从畜禽、饲料、兽药(疫苗)生产、饲养到加工、运输环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无死角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李俊红.从部分兽药残留检测状况浅谈畜产品质量安全[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8,34(1):9.
[2]王东亭,饶秀勤,应义斌.世界主要农业发达地区农产品追溯体系发展现状[J].农业工程学报,2014,30(8):236-250.
[3]刘增金.基于质量安全的中国猪肉可追溯体系运行机制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15.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45: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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