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高频话音通信操作规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司
编    号:AP-121-FS-2008-02                            下发日期:2008年5月7 日
航空公司高频话音通信操作规程
航空公司高频话音通信操作规程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有效使用航空公司高频话音通信系统,本文在通信程序、系统维护和使用协议等几个方面做了规范,并提出了建设与使用方面的管理责任。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使用高频话音联网系统通信服务的航空运营人和相关的通信服务提供商。使用本公司高频电台的航空运营人参照本规程适用的条款执行。
1.3 背景煮机坛子
为满足航空规章对航空运营人地空通信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飞行运营效率,加强对飞行运行的监控和改善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部门的通信环境,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空中交通管理局与航空公司共同建立了高频话音通信联网系统。
该系统集中了航空运营人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建设的高频通信设施,通过地面通信网络连接到高频话音通信服务提供商的呼叫中心,采用电话转接方式(PHONE PATCH)人工为航空运营人提供话音通信服务。
数据波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和空管局委托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
施航空公司高频话音通信系统联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 依据
根据CCAR91、CCAR135、CCAR121和 国际民航组织(ICAO) 附件6,对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的地空通信要求。
1.5 定义与术语
1.5.1 远端台站(地面台站)
远端台站是指通过通信网络连接到呼叫中心的地面电台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地面电台、天线系统、选呼设备,及其相应的通信与传输设备。每个远端台站可以有多个对空无线通信信道。
1.5.2 呼叫中心
人造板热压机呼叫中心是指高频话音通信服务提供商,通过使用远端台站的无线信道和电话线路,自动或人工完成用户地空呼叫、线路转接、待发报文等业务需求的机构。启动子
例如: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接入多路电话和多部高频电台连接的方式,在北京建立了高频话音呼叫中心。该呼叫中心设有呼叫转接席位,数据链(ACARS)通信席位,为航空运营人提供高频话音通信服务。
1.5.3 电话转接(PHONE PATCH)
电话转接(PHONE PATCH)是指通过呼叫中心的交换系统,为航空
运营人建立飞机与运行控制部门之间的双向话音通信。
1.5.4 合约
合约是指航空运营人用户、远端台站的拥有人与高频话音通信服务提供商之间规定各自责任和义务的文件。
1.5.5 缩略语
术语含义
A/G  空/地
ACARS  飞机通信寻址和报告系统
AOC  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中心
ADCC  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AGS  空/地终端系统
FIR  飞行情报区
HF  高频/短波
LDOCF  远距离运行控制设施
提手加不PHONE PATCH  电话转接服务
PSTN    公共电话交换网络
SATCOM  卫星通信
SELCAL      选择呼叫器
SSB  单边带
AM  调幅模式
2. 地空通信程序
本章描述了使用高频话音通信网络服务的相关程序。用户和呼叫中心按照本程序,进行呼叫和完成相应的转接,实现地面与飞机之间直接的高频语音通信。
2.1 呼叫中心及机载设备设置
网吧专用机箱呼叫中心应配备数据链(ACARS)位置信息地面服务数据显示终端和专用高频话音转接席位(高频话音转接席位包括:电台和频率选择、SELCAL(选呼器)、 电话和多种其他通信功能), 可提供:信息传递,PHONE PATCH、话音监听等服务。
由于高频通信本身的固有特点,高频话音通信服务提供商应根据不同的时间选择特定的日频和夜频,并将日频、夜频的分配方案定期发布给各用户。
由于机载高频电台守听的频率有限,如果飞机配备2台可用的高频话音电台和选呼器。飞行机组可根据公布的频率表分别设定两台高频电台的守听频率。当地面在联系飞行机组时出现设置的频率通信效果不好或不能建立通信时,可以采用其它手段联系飞行机组转换频率,如:呼叫中心可以选择使用数据链(ACARS)系统。
2.2 操作程序
本节规范了高频话音通信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人员)、呼叫中心(值班员)和飞机(飞行机组)在通信中的职责。操作流
程根据通信发起方的不同,可以分为上行呼叫和下行呼叫两种方式。
2.2.1上行呼叫
2.2.1.1上行呼叫流程
上行呼叫由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部门主动发起,通过呼叫中心转接后与飞行机组进行通信。操作流程如下:
a.利用或长途电话拨打呼叫中心的值班电话,接通后与值班员确认用户信息,告知需要联系飞机的机尾号、选呼号和飞机所处位置(估计位置),等待呼叫中心转接。紧急情况下,直接拨打呼叫中心“紧急呼叫电话”。
b. 呼叫中心根据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部门提供的飞机信息,选用合适的电台进行选呼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在日频或夜频的第一备选频率上选呼飞机,间隔30秒呼叫一次,连续操作三次,如果没有收到飞行机组回复信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适用)利用数据链(ACARS)通知飞行机组将高频通信频率设置在第二备选频率上,确认间隔30秒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在第二备选频率上选呼飞机,间隔30秒呼叫一次,连续操作三次,如果没有收到飞行机组回复信息,(如适用)利用数据链(ACARS)通知飞行机组将高频通信频率设置在第三备选频率上,确认飞
行机组收到后间隔3分钟 ,进行下一步操作;
(3)在第三备选频率上选呼飞机,间隔30秒呼叫一次,连续操作三次,如果没有收到飞行机组回复信息,则通知航空运营人运行控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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